我和朋友买的2010年10月6日东方航空昆明飞尼泊尔的往返机票(10月6号飞尼泊尔,10月27日尼泊尔飞回昆明),9月25日接东航电话:说从10月11日起东方航空取消了飞尼泊尔的航线,也就是说我从尼泊尔回昆明的机票取消了!但我的旅游护照和签证已经办好,还有朋友从辽宁飞昆明机票已经买好了、在尼泊尔的所有行程已经定好。是必须出行的!经过多次与东航就尼泊尔返回昆明的事宜协商无果,回程我只能重新购买国航的机票回成都,再从成都飞回昆明。为此我们俩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近4仟元。
回来后一直与东方航空就退票和赔偿损失问题电话联系,但东方航空的服务人员都说她们已经向上反映了.已经3个月了还没结果!
请问我们的损失能否得到航空公司的全额赔偿?
谢谢邓明友律师的帮忙!
经过投诉,东方航空最后回复是:退往返机票的一半1534元,加赔偿600元,合计:2134元。但我从尼泊尔返回昆明重新购买的机票合计3082元。按东航的处理,造成我的实际损失948元。
我想我的经济损失,是由于东方航空单方面取消航线所造成的,所造成的损失理应由东方航空承担。这里请律师给个建议,我当怎么处理为好?谢谢!
由于邻居家装修弄坏他家喷水头造成水灾,我公司的仓库被淹,造成一定损失,该找谁赔偿?邻居还是物业?
邻居现在躲起来了,找不到人,物业不管!那我们物业管理费交了有何用?
公司兼职财务玩忽职守造成公司20W损失,可以追究责任,要求赔偿吗?
我们公司的兼职财务没有完成本质工作,使得公司增税票过期,无法退税,公司有进20W的损失.但是兼职财务(上海人)玩人间蒸发了. 我想问1: 我们可以追究财务的责任吗?属于什么性质的责任2:可以让那个兼职财务赔偿损失吗?盼复,谢谢!
未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已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中断劳动关系,我要承担经济赔偿嘛
2009年11月8号我被公司录用.任命为分店副店长,薪资是第一个月2000元,第二个月开始2500元.但公司未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交纳任何保险,至2010年5月26日公司以我门店商品积压过多,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为由中断劳动关系.我要求经济赔偿.但公司要求我按<员工手册>规定需要赔偿损失.我需要承担责任嘛.
无合同,无赔偿制度。 公司损失<1万元。 算是员工的产品验收工作失职吧。公司能要求员工赔偿么?全额还是部分?
原本在深航官网上预定了4号的郑州到珠海的机票,可今天晚上突然被告知航班取消,只能选择退票。在8月24号河南航空出事以后,今天9月1日晚上11点半才通知航班取消,不说因临近行期而面临必然的机票价格上涨,而在该区间上只有河南航空一家公司的这唯一一班航班,该航班的取消以必然的造成了我的差旅费的增加。事实上因为航空
请问快递公司延迟派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可否得到合理赔偿,(货物价格每日变动,如今已经与订货时的价格跌价一成,而且订货者因延迟要取消订单,货物需要退回或低于当时订货价出售)
因为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老板辞退我,我是否有权要求老板赔偿
我因为工作失误,给公司经济上造成了损失,损失金额约6万元,老板罚了我的款,同时还辞退我,我是否可以拒绝赔款。同时要求老板赔偿我每年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家里暖气漏水 物业公司检查后认定是地埋管漏水 要求业主自行修理,业主破开室内地面后 发现地埋管没有问题 漏水点不在业主户内 物业公司也已经确认漏水和业主没有关系 但对业主破地维修造成的各种损失拒绝赔偿 认为是正常检修的过程,请问:漏水点现在肯定是在物业公司负责的公共区域,业主因为检查暖气造成的损失应不应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