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公司有1名员工于2011年8月入职的,在公司做清洁工,但该员工入职前就已年满60周岁。现公司与该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2015年2月28日到期,考虑到该员工的身体状况,决定在合同期满时就与该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不再与该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并提前一个月通知到该员工。请问,公司这样的决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吗?
公司基本情况:同一老板旗下的不同公司名称、不同法人代表、不同厂址的A、B两家公司。A、B公司生产的产品一样。 劳动者基本情况:劳动者陈小姐在A公司任职二十年,职位为高级经理,月资5000元。 诉求:一、A公司因经营管理等原因需与B公司合并,劳动者陈小姐因个人原因不愿按公司安排到B公司任职而想终止劳动合同,
我想知道下面的补偿计算方法是否正确,谢谢! 如果2008年5月30日公司强行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支付经济补偿? 答: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新法和旧法都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但对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
劳动合同到期,企业不愿意续签,提前30天告知员工,要否要支付经济补偿?
你好,我司和某一员工签订的合同从09年2月13日-09年6月13日,但因为员工上班态度懒散、偷懒等等,我司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是否要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如果提前一个月告知员工不再续签,需要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另外, 合同中有约定,如果员工不服从公司安排工作、态度懒散、没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
合同快要到期公司要降低工资我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可以要求公司进行经济补偿吗?
情况1: 公司目前效益很差,上个月通知所有的人要进行工资调整,并要求我们签工资调整的补充协仪(实际上变相的降低了我们的工资),同时前一个月的工资按照新的工资调整已经发到我们工资卡上了,我们以书面的形式表示不接受公司的工资调整,于是公司过了一周又补发原始合同约定的工资差额,并且说给我们一个月的时间
连续工作12.5年,2009年底劳动合同到期,公司通知不再续签,如何计算经济补偿?
我1997年7月参加工作,被总公司安排到一个子公司工作,2002年该子公司改制为合资公司,要求我们和总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然后和该合资公司签订了2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先后续签了2次共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期时间为2007年底。至此,我已工作10.5年。2007年底,该合资公司为规避《劳动合同法》,又续签了2年的劳动合同。今
劳动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不续签 不安排新岗位 也不表态 怎么办?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
在现单位已工作7年,合同续签超过三次。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不续签 不安排新岗位 也不表态 怎么办?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公司不是很景气,总公司也不表态。着急啊。也不知道是不是该去找新工作?那样是不是就放弃经济补偿了?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若不续签合同,是否违法?且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未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若不续签合同,是否违法?且需要补偿经济损失?
本人因为工作过度导致腰椎间盘突出住院,住院期间合同到期公司通知已不再续签,但是可以延期到出院办理离司手续,住院期间公司只发两百多元的生活费,我想问经济补偿金是从合同到期的时候计算还是从我出院的时候办理离司手续的时候开始计算。2005年到2010年10月31号可以得多少补偿金。 我想问的是经济补偿金是从我合同到期
请问律师:在公司工作超过10年,现在劳动合同终止有没有经济补偿?谢谢!
我于99年进入一家合资公司,现在已经工作11年了,目前合同到期(上面写的是到期自动终止),请问终止合同后经济补偿金该怎么补偿?谢谢。 合同不是一次性签的,以前都是每年签一次,最后一次一下签了3年。
2000年来到一家外企公司驻西安办事处工作,签有劳动合同,期限为一年,期间每年底续签一年期限。目前公司通知将不再续签,对我给予经济补偿,计算方式为: 1、N+1=补偿金,N为2008年1月-2010年12月的年数,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1为增发一个月工资。 2、补偿金基数为月固定工资,考核工资不计算在内。实际上考核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