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简短的讲下。请哪位大哥帮我解答下。。
我婆婆前几个月在福利院住。。那里的务员把我婆婆弄摔在地上。然后我婆婆就动不了了。。。然后我家人把我婆婆送的宜州市医院。。后来知道福利院的人 都是从那家医院出来的。。还是怎么样。。。。医院就开了个假证明 说 健康出院。。。然后我们打的官司就输了。。有什么办法解决没有。。
我婆婆动都动不了 - 就开个健康出院。。这什么世道。
我于8月初离职,并且办好交接手续,但是工资没有发,因为我们公司是次月28号发放的,所以说我7月的工资和8月初的工资是在8月28号一起发的。但是他现在又说我离职前有失误,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现在要求我赔偿,这样是合理的吗?如果是合理的,那具体该怎么扣法呢?需要说明的是,我的工作表会在每天下班之前发给她,那就是说
我嫁入某村享受着某村村民的所有福利待遇(比如土地补贴 粮食补贴村里卖地分红等等) 但是后来离婚后(不再该村居住)但是户口仍在该村,是否还应该有这些待遇?因为我还是本村村民啊,可是村里自从我离婚后就停止了对我的一切福利待遇。我去讨说法她们说人不在这住就没有了,我应该通过什么途径把我应得的福利待遇追回来。
单位给我母亲分的公房,母亲去世后,父亲娶了和我母亲同一个单位的人,继母在我父亲去世后向单位买下了分给我母亲的公房,房产证是继母名字,目前只有我的户口在这套房子里。现继母去世,继母的子女实际居住在这套房里,据说也出了购房的钱.这些情况是最近(继母去世六年了)她的子女告诉我的,继母购公房和去世都没有人告诉我,
请问,我父母单位分给他们一套房子,没有产权,每个月需缴纳少量租金,算不算享受了福利分房? 另外,如果申请经济适用房算是符合“未享受国家或单位福利分房”的证策吗?房子会不会被要求退还单位?
我前妻是外村的 生了个女儿 因为离婚了 女儿抚养权 也在我这 户口她也不想迁走 就一直在我这 快到春节了 村里对村民发放福利 没有她们娘俩的 理由是我离婚了 她不在家孩子她也带走了 就没有她们娘俩的了 说起义务 村里也一般都是以家为单位 也没组织过让干嘛 我想请问一下程律师 她娘俩有没有权利享受村里的福利
我在某公司是劳务派遣工,请问我们是否享有和正式工同等的福利(过节费,过节时公司发的购物卡及物品等等)公司说我们的工资是劳务公司发,但是是这边公司把我们的工资打到劳务公司帐上,然后劳务公司在给我们发。请问这样某些福利(过节费、购物卡等等)我们没有,公司这样做是否合法? 目前在试用期
我们在电信工作干得都是编内人员工种和工作,甚至比他们更辛苦责任更重,学历也比他们高.但我们的工资福利却是编内人员的年三分之一,我们每个月要多做四天.一年要多做四十八天.法定节假日要加班.但他们编内人员休息.加班费照样拿,比我们还多.这合法合理吗.工资不公开偷偷摸摸分.剥削我们的劳动力和报酬.我们很气愤.太不公平不
朋友是政府工作人员,现有福利分房,但他现有住房一套,想把这套福利房转让给我同事,而且说能直接在产权证上可以当时就写上我同事的名字.该房五年内不能转让。请问:这种交易有没有风险?另外,因为是福利房,五年后转让会不会有什么特殊的税费?盼望能够解答,谢谢!
您好,我在客服中心工作,主要是接听电话。是倒班至的。最近话务量猛增,就要求我们加班。导致一周有好几天都是12小时工作。休息的那天不能休息。如果休息的那天我们不上班的话,需要开病假条。否则算旷工一次。我们有夜班,最长的夜班是从14:00-转天8:00。然后加班不给劳动报酬。等到不忙时,还我们工时,而且是单位安排
我是一个县城的农民,我在同市的一个区买了一所平房,当时买的时候没有房本,都是只有土地使用证,后来就换证了,直接写上了我的名字,但我不是这个村的村民,不过我是农业户口,这个村要面临拆迁,我想问一下,如果卖房的人后悔了,我能争得到这份房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