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底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希望离职日期是10月15日,上2级经理已签字,但人事部门一直未收到此申请,所以目前还是在职状态,10月、11月工资正常发放。12月初我向公司要离职证明才发现这个问题,公司让我补交离职申请,日期依然定在10月15日,现在公司向我索要10月15日之后的工资合理吗?另外交接手续是12月才完成的。
您好!本人现在事业单位在编老师,现参加上公务员选拔,已过面试。原来与单位签订过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五年,合同是国家通用合同,有规定考上公务员我可以单方面解约,也约定要陪违约金,但没约数额。今天单位告诉我,如果要单位同意我继续参加公务员和后期政审帮助我盖章,就要我赔偿3万的违约金,并签协议,
我父亲现年69岁了,曾经是军事大学毕业,之后在西藏军事测绘队工作几年,转业后到地方军工企业工作直至97年,那时父亲已经53岁了,按照从军记工龄来计算也有35年的工龄,97年企业突然以父亲工作态度恶劣为由将其除名,实际上父亲是个老实本分的人,根本就没有什么恶劣行为,主要是性格耿直得罪了领导 导致,自从除名后原先
员工到了退休年龄,但社保未缴满15年,单位以到了退休年龄解除合同,是否有补偿金,退休年龄后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请问律师:该处的“法律规定”是否包括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23条:……特许人隐瞒有关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被特许人可以解除特许经营合同
我是刚毕业的毕业生,今天去一家公司签合同了,回来上网一看都说是骗人的,我应聘的会计助理,面试时也说是做会计助理的工作,最初是统计销售数据什么的!经理说的很快,也没觉得什么不对劲的,但是回来仔细一看劳动合同才发现要在前两个月必须完成联系8个促销点,我不是会计助理吗?而且还交了370的服装费,说是三个月后会
患病职工医疗期满后解除合同的补偿金基数,是以休假前的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还是包含休假期间的12个月计算?有什么法律依据,请懂劳动法的专业律师解答,非常感谢。
租房问题,我是出租人,现在租户拖欠房租,并且联系不到租户,我想解除合同
租房问题,我是出租人,现在租户拖欠房租,并且联系不到租户,我想解除合同,应该怎么办?联系不到租户的情况下怎么处理房屋内租户物品
签订合同时中介隐瞒过户费用,在合同签订后说由买方支付所有费用,我咨询房管局才知道营业税和个税时要卖方支付的,我该怎么办?能要求解除合同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