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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审查

解除合同问题

解除合同问题 8月底向公司提交离职申请,希望离职日期是10月15日,上2级经理已签字,但人事部门一直未收到此申请,所以目前还是在职状态,10月、11月工资正常发放。12月初我向公司要离职证明才发现这个问题,公司让我补交离职申请,日期依然定在10月15日,现在公司向我索要10月15日之后的工资合理吗?另外交接手续是12月才完成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oogar(河南-郑州)
提问时间:2014-12-24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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