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我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14年10月17日至15年10月16日),试用期一个月(14年10月17日至14年11月16日),试用期工资每天100元(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该员工在单位是保安职位,必须从上班到下班期间,时刻在岗(除了午饭和晚饭时间以及上厕所除外,必须告知去向),保护单位的门卫、店内财物、营业员,顾客人身安全,维持治安。单位是商场一楼的其中一个商户,在11月13日当天晚上,快下班的时候,他由于烟瘾,私自偷偷离开单位(没有和单位任何人说去哪里)躲到商场的其他地方吸烟(离开了单位的监控视线范围),后来商场要清场,为了商户的财产安全,防止外人或者小偷进来,例行把消防通道和商场连接的防火门锁了,他被关在了消防通道外面的救援平台,无法进入商场回到单位继续执勤,他说自己一时心急,身上带了电话,不知道其他同事的电话,也没有拨打110求助,只想快点回单位继续执勤等下班,从消防的救援平台爬上玻璃窗(玻璃窗平常是关闭的状态)想跳出去到商场外面再回到单位,在跳出去的过程中,人摔倒在地上,而且腿骨折了,现在在医院住院,医生说必须2个礼拜内动手术,手术费大概要5万,该保安说自己家里很穷拿不出这么多钱(但是该保安女儿在当地有一套商品房正在还房贷),而且术后至少要休养一年甚至更长时间(不能干重体力活,可能无法长时间行走站立),单位知道这情况以后,调看了当天的店内和商场的监控,该保安确实私自外出,并且吸烟(全商场禁止吸烟)。然后单位现在给他补缴试用期当月的社保金,结算试用期的所有工资。 我单位是否可以用以下理由:1、私自离岗脱岗(离开单位干私事)有可能造成店内发生抢劫等严重治安伤害事件(没有保安在岗)2、严重违反单位以及商场的管理制度(单位和商场禁止吸烟)3、身体缺陷,无法继续胜任保安职位(因为骨折恢复以后也无法长期站立或者行走)。该员工不适合保安职位,试用期不合格,无法继续录用为理由,将他辞退,并终止劳动合同。 请问单位做法是否合法,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和取消下个月社保金??该员工想要求单位垫付手术费或者医疗费,但是单位拒绝为他垫付手术费和医疗费(因为是他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单位没有任何义务为他垫付)。
用人单位想在员工合同到期时终止劳动合同,应该与员工签什么协议吗?
请问: 我单位与一员工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单位与员工双方都不想再续签合同,这种情况下,应该与员工签什么协议吗? 我从网上查有“终止劳动合同意向通知书”,还有“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不知该签哪个?格式是怎样的? 谢谢!
用人单位单方面无合法理由辞退未签订过劳动合同的员工,需要赔偿吗?
您好!我朋友在一家个体餐馆当厨师,因为是小型的,所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有事请假半天回来超过请假时间,老板就告诉他不用去上班了,然后让他拿工资走人。但是当他去拿工资的时候,不但没有结到工资,连押金也没有拿到,老板就说他偷了老板的银行卡。请问我朋友该怎么办?
本人因为工作过度导致腰椎间盘突出住院,住院期间合同到期公司通知已不再续签,但是可以延期到出院办理离司手续,住院期间公司只发两百多元的生活费,我想问经济补偿金是从合同到期的时候计算还是从我出院的时候办理离司手续的时候开始计算。2005年到2010年10月31号可以得多少补偿金。 我想问的是经济补偿金是从我合同到期
我在2010年10月份在西祠上看到一个招工的帖子,是一家物业公司,上面写的招保安,在一个小区上班,工资1800,包吃住,每天8小时工作制,一周休息一天。 但是由于我有近视眼戴了眼镜,当时经理跟我说让我看监控室,但是现在人手不够,监控设备也没交接,就让我先做保安,我答应了,然后我在10月19号正式上班,可是那个物业公
单位打击报复辞退员工(未签定劳动合同,单位不签)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本人是河南省周口市潇辉门业油漆工,因厂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时不给工资和厂长产生争议,厂要求派出代表以说明情况,结果8名代表当场被开除,理由是不服从管理,罢工!!~~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和离职前体检以及双倍赔偿~
单位打击报复,辞退员工(未签定劳动合同,单位不签)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我是河南省周口市潇辉门业喷漆工,因厂里原因造成停工停产时不给发与工资(2013年2月应聘时厂方在应聘表上注明有保底工资,现在那不算了)全体职工与厂长产生争议,厂方要求排除代表和厂长谈,可谈后厂方把8名代表开除,理由是不服从生产安排,煽动罢工照成停产,请问员工维护自己利益错了吗?我们应该要求什么样的赔偿?
前两次是因为个人原因辞职,后来去新单位工作一年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可以合并之前
前两次是因为个人原因辞职,后来去新单位工作一年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可以合并之前10年交的失业保险吗,这样我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金吗
单位转让要求职工签署和单位的终止合同问单位的这种做法是否违法是不是得给员工补偿?
单位转让要求职工签署和单位的终止合同问单位的这种做法是否违法是不是得给员工补偿?
合同到期了,由于员工表现不佳,单位不想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但未提前做书面通知,是否需要给予经济补偿
本月20日该员工合同到期,月初的时候口头通知过说不再续签,该员工就从10日到20日请假休息,20日之后通知该员工过来签字(合同到期的书面通知),但该员工一直不签字。请问这种情况还需要对他进行经济补偿吗? 现在采取了书面通知的形式,但该员工拒签,也不来上班,还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这种情况如何处理比较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