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单位是否可以辞退该员工?并且终止劳动合同?
单位是否可以辞退该员工?并且终止劳动合同? 单位和我签订了一年的劳动合同(14年10月17日至15年10月16日),试用期一个月(14年10月17日至14年11月16日),试用期工资每天100元(高于当地的最低工资)。该员工在单位是保安职位,必须从上班到下班期间,时刻在岗(除了午饭和晚饭时间以及上厕所除外,必须告知去向),保护单位的门卫、店内财物、营业员,顾客人身安全,维持治安。单位是商场一楼的其中一个商户,在11月13日当天晚上,快下班的时候,他由于烟瘾,私自偷偷离开单位(没有和单位任何人说去哪里)躲到商场的其他地方吸烟(离开了单位的监控视线范围),后来商场要清场,为了商户的财产安全,防止外人或者小偷进来,例行把消防通道和商场连接的防火门锁了,他被关在了消防通道外面的救援平台,无法进入商场回到单位继续执勤,他说自己一时心急,身上带了电话,不知道其他同事的电话,也没有拨打110求助,只想快点回单位继续执勤等下班,从消防的救援平台爬上玻璃窗(玻璃窗平常是关闭的状态)想跳出去到商场外面再回到单位,在跳出去的过程中,人摔倒在地上,而且腿骨折了,现在在医院住院,医生说必须2个礼拜内动手术,手术费大概要5万,该保安说自己家里很穷拿不出这么多钱(但是该保安女儿在当地有一套商品房正在还房贷),而且术后至少要休养一年甚至更长时间(不能干重体力活,可能无法长时间行走站立),单位知道这情况以后,调看了当天的店内和商场的监控,该保安确实私自外出,并且吸烟(全商场禁止吸烟)。然后单位现在给他补缴试用期当月的社保金,结算试用期的所有工资。
我单位是否可以用以下理由:1、私自离岗脱岗(离开单位干私事)有可能造成店内发生抢劫等严重治安伤害事件(没有保安在岗)2、严重违反单位以及商场的管理制度(单位和商场禁止吸烟)3、身体缺陷,无法继续胜任保安职位(因为骨折恢复以后也无法长期站立或者行走)。该员工不适合保安职位,试用期不合格,无法继续录用为理由,将他辞退,并终止劳动合同。
请问单位做法是否合法,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和取消下个月社保金??该员工想要求单位垫付手术费或者医疗费,但是单位拒绝为他垫付手术费和医疗费(因为是他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单位没有任何义务为他垫付)。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wq1234……(上海)
提问时间:2014-12-15 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