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租房合同的人将房子交给他朋友居住,而他朋友又因个人原因,并未长期居住在出租房内。2月份租房合约满后,居住者表示不再租房,就把水电费,押金等结算完。当时答应第2天将留与房内的物品搬走,但第2天并未搬走。之后多次交涉,都以各种理由拖延搬物时间,现在打居住者电话不接,打给签字者,也以各种理由推脱。其中也找
您好,我们是一家电脑公司,2008年5月出租电脑一台,租赁方为江西服装学院某学生(该人户籍为山东),租期为一个月,但是对方在租赁到期时依旧没有归还。我们因为签有合同,我们也没在意,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后,我们联系对方,对方手机已经停机,之后我们发了一信件至租赁者的住址(身份证件上的地址),对方依旧没有回复,
最质次价高产品——高加索牌纯水机 3237元购置的400加仑高加索牌逆渗透商务纯水机,型号为BG-005型,实际产水量每小时不足30斤,这与其宣称的63 L/h(126斤/小时)相差达4倍之巨! 最质量低下服务——高加索科技售后 客户就产品问题先后致电高加索科技近30次,高加索从无采取主动态度,不讲信誉,欺骗客户。 推销设备时
我们是一家培训机构,因物业(房东)的保安人员酒后冲到我方教室与教室发生口角,后持菜刀冲入教室企图行凶,幸被多位学员制服并报警处理,因此事造成教师不敢来校上课,学员要求退费以及学校的声誉影响是否有权要求物业(房东)赔偿?
我在一新开的商场租了间铺子,合同期2010/9/25—2011/10/25 自2010/6/25试营业至今生意一直不好,每个月都在亏损。我想终止租赁合同并愿意赔偿违约金。可是合同上并没有明确的写明违约金之类的条款,但有注明交了一个月的房租作为保证金。我曾找商场表明心意,商场说:退租是不可能的。我现在连营业员的工资都支付不起,
我是乙方,于2008年12月20日于甲方签订了商铺租赁的合同,合同约定商铺年租金为20万一年,合同期三年,即于2008年12月20日到2011年12月1日止,第一年于2008年12月20付租金20万,其余年租金于每年12月1日缴次年的租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只写了一句双方不得违约。我于2010年12月1日缴了20万给甲方做2010年12月1日至2011
我是乙方,于2008年12月20日于甲方签订了商铺租赁的合同,合同约定商铺年租金为20万一年,合同期三年,即于2008年12月20日到2011年12月1日止,第一年于2008年12月20付租金20万,其余年租金于每年12月1日缴次年的租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只写了一句双方不得违约。我于2010年12月1日缴了20万给甲方做2010年12月1日至2011
上游电站签订补偿协议,约定每年补偿下游电站10万元,但合同签订后,连续三年均未按约支付。下游电站每次都需通过诉讼才能获得该款。请问:下游电站能否以对方默示预期违约为由,要求法院判决其每年按期支付补偿款?是否还有其他法律依据可以达到这一目的?谢谢。 希望获得一次性判决,而不用每年都上法院诉讼。
我一套房屋出租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在屋内进行了隔断处理(本人在不知住建部2011年2月将实行的商品房出租规定的情况下,同意代理公司打隔断),现在我要求代理公司中止合同,我的行为算违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