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做外贸,一边给一家外贸公司打工,一边自己有自己的客户,只是这个客户的生意量不大,所以我仍在打工,我在打工的这个公司假设认识了客户,并在辞职时将之带走,请问这是属于劳动法范畴,还是民法、刑法范畴?首先,我违背了劳动法,因为我签约打全职工然后还有自己的公司在做生意。其次,我是不是属于偷窃公司机密资料(客户资源),属于违规/违法/严重违法恶性竞争,还是只是普通的带走客户?求解决。
我2002年通过关系进入本市一事业单位上班至今,没有编制没签合同,属于临时工,工资比最低工资标准低,单位什么保险都没有,到现在已经6年多了,我想向各位高人请教下:根据最新的劳动法,通过什么图径,我能得到编制或者和单位签合同,单位侵犯我的哪些权利,还有就是如果签了合同我的工资能是多少《有编的同事工资是2000
我是2006年11月27日进公司的公司是项目工程,三个月试用期签的一年的合同,合同注明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则自动续聘,仍为一年.在今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集团公司分设生产公司,本人提出转岗留在原公司,不去新公司.后公司未给出明确意见到合同终止前一个月零两天本人考虑失业的风险等又申请去新公司,两天后收到合同终止通知书.现已在
我先说说情况: 08年6月入职,试用期三个月,9月工资提为转正工资,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知道09年1月才签订合同,但是合同上的签订日期确是08年9月,等于是补签。 期间,试用期和转正至今公司未办劳动保险。 现在我要离职了,想问问各位高手,公司的做法有什么错误,我想拿回我去年9月份转正至今的保险金,有没有法律
请问,关于劳动者方面法律除了劳动法,工商赔偿等还有什么相关法律吗
本人刚刚接触法律,想出事劳动法相关的领域,不知道看哪些法条合适?如果可以告诉我从事这一领域的相关建议就更好了,谢谢
我在某物流公司开货车四年多.每年都有跟公司签订合同.<合同里的底薪是一千八百元.但公司每月实际发的底薪是七百元.每年签的合同底薪都不一样>.然后按多劳多得计报酬.即每出车一趟.公司按规定包干给司机.司机从包干中获得额外报酬.头两天.公司突然把我辞退.以我违反公司规定辞退我.现我跟公司交谈要求补偿劳动法规定的工资给
判刑之后,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所缴纳的那部分公积金扣除吗,符合劳动法吗?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判刑之后,解除劳动合同,公司所缴纳的那部分公积金扣除吗,符合劳动法吗?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我知道,已交的那不部分肯定不扣除,我关心的是公司交的那部分如果扣除的话是否合法,有没有法律依据?
丁XX,是我妈妈。 丁XX,44周岁,工龄12年(按缴费年限) 2000年进入三丽电镀厂,因在晚上加班时发生脑溢血 问题1:应享受几个月病假?病假工资按何标准? 2:几年44周岁能否办理病退? 是否要公司证明? 3:现病假6个月,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只赔偿1年1个月,计9个月工资,合理吗?是否把余下的合同期加进去? 4:是
我是在一家公司做销售的工作的,现在已经6个月了,公司前两个月给我签了试用期劳动合同,后面只因我请假回家了,后面的劳动合同就忘记签了,和我一起进公司的他们都签了,现在因为销售业绩不怎么好,公司要把我开掉,要赔钱么,如果他不赔怎么办,公司给交社会保险了,我有公司胸卡,工资条,上班卡,可以证明我在这个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