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08年1月1号和某公司签了合同,当时签的是工资不低于1000块钱,签了3年,今年年底就到期了,公司拿来的新合同是5年的,上面工资览处没有标明工资,只有一条横线,我们问他为什么不写,他只说有多有少,就不愿说了,在最后的《其他约定》处还加多了一条(在合同期内提出辞职的,取消当年全部效益工资。) 我因为这些原因不想续签了,我想问一下他这样能不能拿到1年1个月的企业补偿? 劳动法第46条第四项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他这样算不算降低呢?
但是因为他提出了我不能接受的要求我才离开的啊。这样不是有吗?
请问在集体土地(宅基地)上的个人独资企业,已经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在拆迁中具体是怎么补偿的,合肥有相关的文件规范吗?补偿金额是多少?
请问在集体土地(宅基地)上的个人独资企业,已经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在拆迁中具体是怎么补偿的,合肥有相关的文件规范吗?补偿金额是多少?
我爸的单位是一家国企中粮集团下属的一个厂 今年9月就要搬了 问题是我爸今年快50岁了(还在合同期内,且到2010年 合同执行地位本市) 不可能再跟他们搬去四川 而且厂里也没有明确说给多少工资 我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能有啥补偿?
因为要修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征地方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与我企业签订《终止企业用地补偿协议》,与2010年2月2日签订,补偿协议内有条关于付款方式:在签订协议后一周内,征地方支付我企业补偿总额的80%,余款待我企业拆除后,并于我企业交出场地后,三日内一并结清。但是,我企业拆除过程中发现,征地方未按协议内约定的把
情况是这样的:2月初,领导找我谈话,让我移交工作回家休息(考虑是关系熟人碍于面子),未直接告知被辞退了(劳动合同在年底到期),又多给我发了一个月工资到3月底止。个人的医保、社保还未办理转至街道的手续。象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否要求其支付补偿金? 补充:我是2006年5月31日到这个单位工
我是今年4月1日到华润雪花公司上班的,并与公司签了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到2011年4月30日到期,其中试用期是两个月,在此期间又没有犯大的错误,现在公司要单方面解除我的劳动合同,而且又没有提前30日通知我,请教专家我可以获得多少补偿金?
本人于2001年9月进入广西浦北县的一家自收自支单位,在公司我坚持上班到了2004年8月,由于各种原因问题,我从2004年8月至2010年9月就与公司签订了停新留职合同,可是合同上没有什么要求,只是写明每年交一部份养老保险,其它与同在的职工同享平等条件,但是由于政府机构原因,没经公司员工、干部同意就直接与一个私营老板直接签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