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另外请不要照搬条例,多讲讲对此的优点和缺点,重申一下,是08年开始用的劳动合同法,不是以前的劳动法~谢谢
我朋友是2008/4/15去上班的 合格过了试用期 签劳动合同的.在公司做采购方面的工作 公司是江苏张家港人开的私人企业,在苏州。最近公司没什么生意 正好老板有意转行做餐饮 我朋友就被派去做仓库管帐了 老板说哪里忙去哪里上班。我朋友也没什么。这样合法吗? 另外就是 合同签的是五天八小时制的 他们公司强制要求上六天班 也
单位发下一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上面有个我的名字(音同字不同) 后有个乙方拒签 但是我根本就没接到通知叫我签字的,这能证明我被单位解除了吗?
我们公司于被另一家公司收购,现在进行整合,对于现有员工要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可以选择去新的公司。赔偿方案如下:1:不满1年并自愿去新公司的不予赔偿 月工资 2: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工龄补偿金按(n-1)年乘以50%再乘以月工资 n=工龄 3:不愿意去新公司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解除合同 请问这样的条款合法吗?
我单位有一名员工连续旷工30天,单位拟以此为由解除该员工,但规章制度中没有将此情形列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单位如何处理可将损失减到最低?
我现在有一个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事情想咨询一下, 咨询者现在某商场做营业员与北京一家时装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为两年制,第二次签是今年的1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止,但在2月时此人突然病了,去医院检查确诊为腰间盘突出,单位给了两个月休假于四月份上班,但在上班第一天公司强迫要求写一份协议内容就是保证以后不能再犯病,如果
我现在大连某商场做营业员与北京一家时装公司签订合同,合同为两年制,第二次签是今年的1月1日到2011年12月31止,但在2月时此人突然病了,去医院检查确诊为腰间盘突出,单位给了两个月休假于四月份上班,但在上班第一天公司强迫要求写一份协议内容就是保证以后不能再犯病,如果现因病就自动离职与本单位无关,为了能上班,就签了协议
情况是这样的:2月初,领导找我谈话,让我移交工作回家休息(考虑是关系熟人碍于面子),未直接告知被辞退了(劳动合同在年底到期),又多给我发了一个月工资到3月底止。个人的医保、社保还未办理转至街道的手续。象我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可否要求其支付补偿金? 补充:我是2006年5月31日到这个单位工
有个问题想向您咨询一下:我与原单位于2009年7月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到现在一直没有给我开劳动解除通知书,现在我与新单位想建立劳动关系,但是说必须有原来的劳动解除通知书才能签新的合同。而原单位又不给我出具解除劳动通知书,现在时间还有两天,新单位的面试就要开始了,时间很紧,我该怎么办?
公司有关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付很高的培训费,请问这符合合同法吗?如果符合,那合同到期了呢?
公司规定如下: 第九条 公司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技术骨干和急需的技术工人调离、解除劳动合同时,除按第八条办理完相关手续外,还应按以下规定缴纳企业损失费。 1、在公司工作时间一年以内的人员调离或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全额退回公司发放的生活补助费外,还需缴纳岗前培训期间公司支付的体检费、培训费和食宿费等3
我是油漆二厂的职工,92年参加工作,99年改为加力涂料有限公司,同时我们被要求回家至今,在此期间养老一直有单位买,05年又买了医保。现在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给我补偿21500元,以后养老医保都自己买。这合理吗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