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是2个人开的,由于双方意见不统一闹分歧,现在我不想一起干了想把股份转掉自己重新去开一个公司,这个怎么做。我的QQ985041839
与第一物业公司签订3年用工合同,在合同还有9个月才到期的情况下,该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合同到期,并不再续签。第一物业公司将业务与聘用的人员整体移交给接手的第二物业公司。第二物业公司对工资、岗位等未做调整,但直到三个月后才与交接下来的人员签订合同,并约定一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未满时,第二物业公司对某职
想咨询物业公司对业主多次反映的问题置之不理,领导避而不见,业主反映无门的情况下能否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何注意事项?
我与其他人合伙注册一家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500万元,分五次到位资金,在第一次出资后发现其他股东在经营中出现严重违规,要求退出,并对后四次的认交股金拒绝交纳,现公司要求我覆行认购义务,我当怎样做才符合法律规定?
公司因业务原因向某个人饭店订购员工快餐,因需要开具有效正规发票公司才给予报销费用,故该饭店向某酒店购买了正规机打餐饮发票,一直来公司都给予报销。现公司要求与开具发票单位签订就餐协议,并把所报款项统一打入该酒店账户,导致饭店不能得到该笔款项,是否合理,该饭店可否开具一张委托收款的委托书,要求公司把款项
公司没有相关规定,得到组长同意后才做的改动,现在出了问题,我是否需要担责
我们公司做亚马逊网店的,我在做一个框架改动前问过组长能不能做,得到肯定答复后做的,并且我在当天两份工作报告里都有详细写这一个改动。第二天发现框架有问题,我还问过组长,因为没收到警告信而且产品销量提高,组长说有利于销售,不需要改动。最近我们店被跟做的这个卖家因为侵权问题告了,亚马逊暂时封了店。老板说我
其实因公司架构整改对本人进行降职降薪是否合法。我改如何处理?
本人2000年9月在深圳进入某集团公司。在2011年6月从该深圳公司调到东莞公司。是同一个老板。至今已工作了14年了。在东莞公司因整改架构对小部门主管进行降职降薪。对我是将主管降为技术员,工资每月6000元月薪降到每月4500元日薪。理由是在此部门没有成绩。做的东西没有达到客户要求。现此小部门已经取消。只是内部写了联络
某单位给我发了聘书,让我某月18日报道,由于时间很紧,我就先提出原单位离职,并在公司要求的时间范围内恢复了该聘书,同意聘书条件,均为电子邮件形式,后聘用单位拒绝我去报到,请问这个做法是否已经违反了合同法,我是否该予以赔偿要求? 这个又诉讼时效吗?如果要是有的话,诉讼时效是多久?我该在沈阳本地起诉还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