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佘晓春,女,1956年2月2日出生,张家界市慈利县零溪星旗村人.于1987年10月1日来湖南长沙工程兵学院营防科水泵房(现为国防科大九号院)做临时工,主要工作为部队13000多人供水,每天工作时间04:30--23:00,负责工作内容:两台变压器,两个配电间,几台水泵,再加发电机一台.立井23年如一日,没有节假日,没有星期六没有星期日.(包括国院务的规定的节假日),23年从未与父母亲,亲人共渡过春节.由于工作繁重,于1997年农历12月26日晚上22:20分左右,由于工作房水泵的水管爆裂,关闸门因水压比较大,其地面有水又打滑,被水压冲下6米高的水井下动弹不得,腰部,右下肢等处受伤.经当时领导营房科科长周乐金,司机宋海迪送往长沙工程兵学院医院抢救,主治医生尹标忠(现已转业到长沙中心医院),经过治疗右脚属粉碎性骨折,无法治愈.肋骨断裂两根.因为我为农村妇女,当时工作未愈,也没有做司法鉴定(因为我一直带伤在部队工作,部队也每月按时发工资至现在,现由于我年纪大,部队给予辞退,因当时未作司法鉴定,现找到当时领导与主治医生通过湖南省指定司法鉴定中心湘雅二医院鉴定结果为: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畸形愈合);右踝关节严重畸形,功能丧失.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06)第J(14),第F条(20)项之规定,分别评定为九级,六级伤残.现找部队关于工伤赔偿问题,部队不予承认此事.我也咨询当地律师:1受伤未即时做司法鉴定,已超过年限当地律师不予受理;2逢军事院校地方律师也不予受理;3湖南省劳动厅逢军事院校的也不愿受理;现向全国律师求助解决此事.
我叫佘晓春,女,1956年2月2日出生,张家界市慈利县零溪星旗村人.于1987年10月1日来湖南长沙工程兵学院营防科水泵房(现为国防科大九号院)做临时工,主要工作为部队13000多人供水,每天工作时间04:30--23:00,负责工作内容:两台变压器,两个配电间,几台水泵,再加发电机一台.立景23年如一日,没有节假日,没有星期六没有星期日.(
我一个堂弟,在一建筑工地上驾驶工地卡车,在下班摆放车辆时因路滑而不慎翻车,现在我堂弟臀部受伤,经照片,已有骨头断裂,大工头已经躲藏起来,电话打不通,工地小队长不与理睬,也不发给任何费用,就连我堂第的工钱也没给,我堂弟现在身无分文,整天只能躺在床上等,病情得不到治理,很难受。另:我堂弟还未满18周岁,也
各位律师好! 我母亲(现61周岁,浙江湖州人)于2006入一单位做清洁工,与单位签有劳动合同.2008年受工伤,经相关部门鉴定为9级伤残,现单位以我母亲年龄大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在此工作期间,单位未为我母亲购买任何福利和社会保险,我们来自农村,所以我母亲现在未能享受任何退休待遇.并且单位现以我母亲到达退休年龄为由,只支
我爱人在工作期间被一辆私人铲车给压伤了。他一共只在这个单位工作了一年时间,请问我们怎么要村工伤赔偿呢?另外,我们可以单独要求铲车赔偿吗?
我公司员工在试用期间工伤导致五颗牙齿脱落,经治疗目前有两颗已经确定为再种成活。经公司商议后决定为该员工镶牙,标准为600元/每镶牙单位,总计三颗牙齿的镶牙费用为600*3*3共计5400元,但该员工要求标准提高为1500元/每镶牙单位,这样总费用为1500*3*3共计13500元,公司不同意,请问相关法律法规有这方面的标准吗?
我承包了100亩土地,农忙时临时找了几个农民到地里打短工,记工制,来去自由。结果一个工人在用地里的三马运化肥时,因操作不当摔伤,住院治疗,我该怎样赔偿?谢谢
我母亲被检查出一期矽肺 定为六级伤残 但是达到了退休年龄 请问如果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应该就那些方面给予赔偿 大约应赔偿多少钱 再就是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时间怎么确定。 谢谢! 检查出矽肺的时候 不到退休年龄 是不是应该按在职职工来赔偿
您好 我有一个朋友的父亲在山西大同上班 是工地工程队的 上班时出工伤了 伤的手 定的是9级伤残 但是工地那边不想赔钱 我们也不知道要他赔多少合适 他父亲在那上了4个月的班 合同保险或协议什么都没有 工资1000~5000不等 (最少时拿过1000 最多的一个月拿了5000) 要是赔 找他赔多钱合法 他要是不赔 先仲裁 然后起诉他 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