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秋季出海,当时经过别人介绍找到一个船出海,没开海以前就出海,(休渔期)那是昼夜白黑的干,定的工资到腊月二十是26000,可是最后一个多月风多不能出海,船家提出提前算工把没干的最后40多天扣去,请问,口头协议是不是劳动合约,我们当地雇人都是口头协议没正式合同。
开始到公司工作时未签订任何协议或合同,仅口头约定试用期2个月;之后工作4个月后重新谈定工资待遇(未留任何书面依据),之后3个月实领工资为约定工资扣除保险后部分,工资单上没有显示扣除部分,保险也没有给我们交;12月29号签订2年工作合同,今年1月领取工资时告知我们前3个月我们的工资是按低于口头协定的标准支付的,已全额支付
一家公司收购另一家公司的资产和业务(不是股权),人员也随着资产和业务无条件转入新公司。人员转移方式为和原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与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资、福利待遇不低于原公司水平,原公司司龄承认为新公司司龄或对原公司司龄长于新公司司龄部分按长出的年限给予经济补偿金。),作为新公司无条件签订劳动合
我在这家单位从2010年3月1日上班/仓库主管,试用期2个月,合同签3年,10月18日公司老总口头通知我11月18号离职,理由是物料监督管理不佳(属下有一个仓管员在一次退货中因口头协商直接退补而没有开退货单,而前门保安在没有放行条的情况下失职给予该供应商放行出厂了,,,),我没有什么重大过错,并且从3月份签合同后直到
我跟公司先签了一个协议书,主要内容是:如果我在2010年12月31日前自动辞职离开公司则要赔公司5000元的培训费,而公司从来没有对我进行过任何的培训,还常常拖工资,2010年11月才发9月份的工资。我问一下:如果我现在自动辞职要不要赔公司5000元培训呢?
我在北京一家民营企业入职只签了试用期协议,未签劳动合同,请问公司是否违法?我该如何办? 协议上面盖了公章,写了使用期工资和岗位。约定双方可随时解除协议,提前一周通知对方。
你好,公司安排我去外地培训,培训之前并未说明要签培训协议,培训回来后几天让我签个协议,当时签时正在接电话,本想看下内容,公司说都要签的,就签了,后知道这个培训花了五千元(包括住宿来去车费,飞机票,但培训课只花了两千,公司协议上写花了培训费用五千),不知道对培训费用这快要不要包括住宿和车费?还有一个就
公司7月与我签的劳动合同,但是没签培训协议,我当时问,人事部回答,我不需要陪,送我们去外面培训,取证的,又送我们去另一个厂实习,但都在试用期内,也没签培训协议,口头约定也没,我现在辞职,要我赔付培训费,合理吗?
未签定劳动合同,已在公司工作2年时间,老板突然要求员工签定保密协议,协议中要求员工离职后一年内不得从事相同行业工作,请问该协议可否具有法律效议,可否不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