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和裁员是不是同一概念?
不是同一概念
不是同一概念。
一为双方协商解除,另一为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当然不是一个概念
用裁员不是很合适,属于单位收购,不是裁员的问题,是接收与不接收的问题i
当然不是同一个概念了,协议解除劳动合同是双方的意思,裁员是经营不好。
不是同意概念,补偿也不相同。
不是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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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协商解除劳动关系.
1、裁员和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基本意思是一样的,如果仔细探究,裁员这个词中企业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含义更多一些。2、协议解除是员工和公司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3、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和新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意味已达成协议,也有可能是公司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说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除非公司可以证明解除劳动合同是经过与员工协商。
不是同一概念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裁员情况:
第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进行重整的。
第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第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裁员与协商解除合同的区别,裁员时所减少员工的数量和具体人是由用工方单方决定的,协商解除合同是尊重员工的意见,员工最终同意的结果。
企业裁员要遵循法定程序:
第一,企业必须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第二,企业要听取职工或者工会的意见。
第三,企业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然后才可以裁员。
还有,在某些情况下的裁员以后,如果公司又需要招聘员工时,应当优先考虑原来被裁员的员工。
协商解除合同就没有这个要求了。
你说的向劳动部门备案,如果属于是裁员时的备案,说明你们就已经在按裁员进行了,如果只是普通备案,还是不按裁员好。
概念不同。
不是同一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