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股转让,企业让职工作出双向选择,但职工不知道受让方是国有还是民营,职工是否应该给出明确答复?
我是原XX市肉联厂的全民职工,今年39岁。97年XX兼并肉联厂之时,由于我自幼身带残疾,XX又不安排适当的工作,于1998年5月被迫与XX签定了离岗病休协议。如今,XX改制国有企业,通过职代会决议:男50岁以下,女40岁以下必须全部买断。我于今年7月5日就已经把我的材料交到了XX市政府驻XXXX的工作组了。如今工作组答复未果,单
按身份证上年龄我去年就到了退休年龄,打电话去单位,单位说档案上是50年,应该今年退休,到了今年办理退休手续时,我被告知说社保的人认为档案是是50年的“0”不圆,象是数字“1”划成的“0”,所以要以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为准。。这个到底应该怎么界定?!我查过社保相关文件,说是以档案最先的出生年月为准,但社保的人说
我是海南省琼中县农机厂的职工遗属,我要反映的问题是:2006年琼中县财政局和琼中县人民政府批复了琼中县农机厂的改制立项申请和企业关闭申请,并依程序成立了改制工作小组,进入了改制程序。农机厂因债权债务较重,县财政局资金支出能力紧张,故县改制小组未能及时将改制方案和职工安置方案上会,因此并未召开职工大会和对
今年签的国有企业,但是公司规定:未来11年(包括1年见习期)只给职工3万住房补助,其中1万以每月房租的形式发放。现在见习期每月工资是2000元,交100住房公积金。但是公司以前都会自建房以低价卖给职工,现在就不管了,合理吗。
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企业需要给予哪些补偿,工龄37年,年龄55,工种属特殊工种
中铁三局职工,在阜阳项目部因病被单位送之医院,,医生两天后,口头通知陪护和病人,转院,陪护通知单位,但是单位没有来人转院,两天后病人死亡,现单位来工会主席和项目部主任,处理后事,三个孩子每人每月140元困难补助,到18岁丧葬费2000元,职工的合法配偶和70多岁的母亲没提任何补偿,请专业律师,耐心解答,谢谢
我们是国有企业职工,现住房是企业经研究分给职工的企业公房,现因拆迁,企业要收回,请问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