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月除平时正常八小时上班外,共计加班194.5小时
第二个月除平时正常八小时上班外,身体在20号以后处出现生病,自己努力控制加班,也加了119个小时,
第三个月14号终于病倒了,当事企业不管不问,还把我退回中介公司,中介企业还做出了解聘通知,由于当时没有医保卡,只能自己交钱看病了,还不能做职业病鉴定,和工伤认定。
地方劳动所调解无效,企业竟然要我自己去申请仲裁,
地方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爱管不管,推来推去我,都把问题向上退,仲裁这边也是在推来推去,
本人是去年6月份进的公司,现在还在职.因公司经常加班严重超时,最多时有130小时,今年89月还加了120小时.但最近2月订单减少,公司未安排我们加班!我们的合同约定工资是底薪2300,岗位津贴是750.公司一直是按2300作基数给我们算加班费的.这样做符合劳动法吗?若不合法,我现在想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可能要班费么?并要求公司经济补
企业不按国家规定支付法定假日的工资和超时加班需要那些证据,如果提起诉讼需要走那些程序和步骤
企业不按国家规定支付法定假日的工资和超时加班需要那些证据,如果提起诉讼需要走那些程序和步骤
89年环保部等五部委颁布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中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中规定:“禁止建设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及其它有严重污染的企业,已建成的要限期治理,转产或搬迁;” 这条规定中侧重的是“所有化工”还是“存在严重污染的化工”。
我们厂里的工资是计件的多劳多得在2008年进行了一次工资结构改革,就是下调了所有制件产品的工价幅度在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然后需要加班平时加班1.5倍周六两倍这样计算才能够和之前未调工价前的工资持平,但前提是必须有加班才能跟之前持平,这样持续到现在,现在厂里为了节约成本取消了很多工序导致我们部分班组生产不饱和
1间企业厂,每周1至周5上班白天8小时晚上2小时,但晚上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
1间企业厂,每周1至周5上班白天8小时晚上2小时,但晚上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劳动合同也没有写加班有加班费,那么可以讨回吗?但去讨回又被公司开除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