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2014年10月份,某员工是计时制工资,从10月4日-10月31日请假。但是10月31日来上了一天班。11月1日说要辞职,要求结算法定节假日的工资。合法吗?其9月30日有上班。
如果是计件制工资,又该如何处理?
如果该员工10月31日未上班,是否可以算其整月未出勤?从而判定其整月没有工资?
看了很多律师对其他类似问题的答复,觉得提问的人都知道节日加班要付3倍工资,假日加班要付2倍工资,非工作时间加班要付1.5倍工资。比如我的问题,关键是10月份前30天和节假日都没有上班,只有31日最后一天来上了一天班。问题就是一个月只上了1天班,却要支付4天工资(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1-3日的带薪假期)。这样的法规是不是合理呢?国假对这种现象是否有专门的解释呢?因为你们是律师,大家才会请教你们。如果回答的只是大家基本上都了解的法律知识,那就没有提问的必要了。是吧?律师们。
我在一个书城里做兼职!合同签了3个月!牺牲星期六星期天去上班!~好不容易过节放假了!他们却还要我们上班!~问他有没有3倍工资却说没有!他们的正式员工全部都有!就只有我们兼职的不给!太不公平了!我们也在一起工作啊!~为什么就没有?我想质询一下!谢谢!
我在世博会荷兰馆做实习生当初签订的是实习生合同,没有明确说明法定假日是否有薪酬。我想问,作为荷兰馆实习生 10月1号上班当日工资应该三番嘛?
十一时公司放了5天假,后来十一下旬本人辞职。但是后来公司财务结算工资时把我这5天的工资给扣除了。并解释说没过试用期,这几天工资就不给我算,按实际出勤数算工资。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可以要回我这5天的工资吗?郑州的公司
我们厂经常用节假日来顶正常。比如,周六周日或是法定假日,他要你上班,他付给正常班的工资,而当月或是次
我们厂经常用节假日来顶正常。比如,周六周日或是法定假日,他要你上班,他付给正常班的工资,而当月或是次月的周一周二给你休假,按正常的时间发工资。工厂这样做是否合法?
公司新出一条规定:国家法定节日(例如国庆、春节等),所在月份的工作时间大于等于15日(包含节日),方可发放节日带薪工资。 这个规定合法吗?
我是四月十五日进厂的,五月三日因家中奶奶病重请假回家,公司说我作时日短只批了二天假,其间因不能按时回去,我打电话跟部门主管口头请假7天,回到公司却算矿工。公司每月十五发放工资,我去领工资被告之没有,请问口头请假会被扣上月工资吗?
帮个朋友问下,她因为她的亲属参军,她被要求去参加直系亲属政审。那么请假这几天单位是否要正常支付工资?我在网上查到 工资支付条例30条(八)参加兵役登记等应征事宜和预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是要求单位正常支付工资的,但是问题是我朋友不是本人参军,是她 亲属参军。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呢?请各位律师指点,不胜感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是否需要提前1个月。现金放发工资是否离职当天全部结清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是否需要提前1个月。现金放发工资是否离职当天全部结清。如不坚持不给辞工,应如何处理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是否需要提前1个月。现金放发工资是否离职当天全部结清
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是否需要提前1个月。现金放发工资是否离职当天全部结清。如坚持不给辞工,应如何处理
请问我们公司是轮班制度做2休1 正好休息的那天是法定节假日,公司是否应该给与200%的工资或者补休
请问我们公司是轮班制度做2休1 正好休息的那天是法定节假日,公司是否应该给与200%的工资或者补休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