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您好!
我公司(外资企业)今年11月份要搬迁珠海,我是2004年7月份进厂,公司是不是只给我4个月零半个月补偿金给我?(月工资是指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
还有公司在七月份与我续订了一份合同三年时间,可前几天公司又找我订了一份合同也是三年时间,公司人事说:上次续订的合同不完善,只是一张是否“同意”的一张纸,不正规没内容,现在补签一份正规合同。所以前几天我也就补签了一份。这次的合同是一本本子里面有很多内容,时间是2008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1日开始算三年,我不知道公司这样订合同是什么意思?会不会对我不利,为什么从2001年1月1日开始呢?现在我们公司有部分去珠海的人是按一年一个月底薪补偿的。可我们不去的人公司还没说?我想知道我这种情况公司是怎样补偿我的??而且在2005年-2006年公司加班费没有按劳动法算给我,加班费少算了一倍,从去年开始才按劳动法算。我现在能不能追回?谢!
2001年1月1日打错了。改为2008年1月1日
我是去年10月份来我们公司上班的,今年3月份我们公司要搬到外地去,我不去,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麻烦告之一下,谢谢!!急!!
我是去年10月份来我们公司上班的,今年3月份我们公司要搬到外地去,我不去,公司应该怎么赔偿我??麻烦告之一下,谢谢!!急!!
我们公司在深圳要搬迁到河源去,可是原来在深圳工作的一年的劳动合同到6月30号才到期,现在公司领导动员我们去河源,口头说待遇不变社保仍然留在深圳交,要签定三年的劳动合同,当时我也口头同意了去河源意向.可是昨天人事部的拿给我一式三份的协议书要我签名还要按上手印,协议上的意思是现在河源,深圳两家公司无法完成整合,在我
我想从异地买一个医药公司证然后搬回本地,现在公司的地址在张家口 要搬回石家庄这样可以吗?如果能都需要什么手续? 问题补充:只是公司的证没有固定资产
我们公司的办公地点现在在上海,明年要搬到重庆。公司希望员工能去重庆产工作,但是愿意去的人不多。对于不愿意去重庆工作的员工,如果工作年限大于2年,公司将给于的补偿是上海市平均工资 x 3。如果工作年限小于两年,补偿是上海市平均工资 x (工作年限+1)。请问这样的补偿标准合法吗?劳动法规定的赔偿标准好像是按个人
我是06年进厂的,09年与公司签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从上海搬迁到常熟,请问如果我不去怎么赔偿,去怎么赔偿,是基本工资还是综合工资
我爸爸去年在朋友的鼓动下注册了一个公司,由于一开始不懂公司的运作请朋友帮忙,在公司注册的时候其朋友向我爸借了十万元在公司注册了百分之十的股份,(当时没有打借条,直接给他打到他的帐号上的但是有银行转帐凭证)公司注册以来那个朋友只想着挣钱,心黑的什么也不管,现在这部分股份想要回来怎么办啊?还有如果我爸把分
到一家公司上班半年以上了,有天突然叫我到办公室说:喊我明天不用来上班了.我当时就懵了,上得好好的,又没犯错怎么说开就开.听说是老板的一个熟人要上任我的那个职位,所以把我开除了。该公司没给我买保险,也没签合同.这样我还能得到相应的赔偿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