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公司搬迁签定协议问题!
关于公司搬迁签定协议问题! 我们公司在深圳要搬迁到河源去,可是原来在深圳工作的一年的劳动合同到6月30号才到期,现在公司领导动员我们去河源,口头说待遇不变社保仍然留在深圳交,要签定三年的劳动合同,当时我也口头同意了去河源意向.可是昨天人事部的拿给我一式三份的协议书要我签名还要按上手印,协议上的意思是现在河源,深圳两家公司无法完成整合,在我的合同期限08年7月1日到09年6月30日期间要搬迁到河源去,可以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在深圳的工休及假期.继续工作的保留08年7月1日以前的工龄年限.其他的细则什么也没有说明.就说这是去河源先要签定的协议书.还要按个手印.以后再签定合同.因为之前部门经理找我谈话时间我已经口头答应了待遇不变情况下,保险留在深圳交就去.所以也没有考虑那么多就签定了此协议按了手印.其他人都没有签.可是后来我自己后来有点想不通,为什么这个协议还要按手印是什么意思?想咨询舒律师:
1,是否是公司变相裁员不赔偿的威胁做法.还是另有其他欺骗手段?
2,公司是否利用这种搬迁协议来预示我,提前辞职解除劳动合同而不给我们赔偿?
3,在当前经济形式下我是继续等待,还是要先找工作.提前辞职.不能指望公司赔偿呢?我是否被人事部的那个协议给欺骗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闵先生(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09-04-09 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