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放假前口头承诺按正常工资的70%发放(放假从2014年3月到现在还没有发放过工资请问该怎么办)
按正常手续辞职后,公司不一次性发放所欠工资和提成,要以后每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再发我,这合法吗?我该如何
去年是签了合同的,但只有两份,公司没有给我个人一份合同,全都在公司,今年3月我提出辞职,之后今年就没有再让我签合同了,我现在是提前1个月辞职并早已到期,因为公司说所招的人还不熟,要我多上了20几天班,现在去接工资,公司却说要每个月发工资时再发我,这合法不? 我要怎么样才能一次性要回的我工资和提成呢?
公司驻济南办事处的公司吊销后,在我不之情的情况下进入公司工作,并且发放工资是负责人个人账户给打卡发放工资的。现离职后,两个月的工资不发,申请劳动仲裁后,对方公司总部不承认我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当初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我该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总部不承认办事处,说早已经吊销了。我该找谁要回我的
公司这月安排上班不足工时,工资按工时发放不足月最低标准,如果是缺勤,如何扣减发放?
是先计算工时不足按月最低标准工资发放,缺勤的话从最低保障中扣减还是从几天工时计算的工资中扣减发放? 也就是没有全勤(旷工或请假),月工时工资不足过低,最低保障可以不计算? 我就想知道劳务派遣合同综合工时制,当月安排的工时上班计算工资不足按最低标准发放,如果没全勤的话,是从最低标准工资中扣减缺勤工资,
在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 工厂因为公司原因停产放假 我们是否能够拿到工资 公司支付工资是按照什么程度来发放工资的,是全额发放吗?还是只给基本工资,职业津贴会发放吗(注:工资计算:基本工资+平时加班费+周末加班费+全勤)
我在合肥一家培训机构上班,从2012年2月份工作一直到现在,已经签合同。 正常工资是:底薪1010+岗位390+满勤100+奖金500=2000元。 入公司以来一直都没有买保险,公司内部规定满一年才给员工买保险, 2013年3月份自己怀孕了,预产期是2013年11月25号, 在2013年7月份的时候我因为孕期反应严重,而提出请假,请了两个月事
公司没有交生育保险. 1.应补给员工几个月工资?能按最低保底工资发放吗? 2.如果员工违犯二胎政策,生了第二胎,还要不要给她发工资?
公司工资计算方式是只算工作日的工资,周六、日没有工资。法定节假日也没有工资,只发放过节费。过年加上国家规定的放假日一共要放16天。这期间也是没有工资的。这样合理吗
公司四月份突然发邮件称,因经营状况不好决定放假。放假期间公司不承担任何费用。现在公司只有一个行政的在处理日常事物。其他同事都放假了。作为怀孕三个月的孕妇,我现在无法找工作,基本生活没有保障,保险什么的也中断了。可以如何维权呢?
我司近几月效益不好,上月通知放假20天,该月的工资除去社保然后加上其他费用总共发了815,请问这是否违法,且在公司上班四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我可否找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赔偿并补齐上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