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国家有何规定? 单位拖欠2个月工资,没提前一个月宣布破产。在3月12号就给我们放假了。现在重组了。也不解除劳动合同。也不给发拖欠的工资。想问一下3月12号到现在的工资,养老保险怎么算?有哪些规定。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劳动者在岗但没有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如何认定?国家规定里面哪条有?
根据原劳动部《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规定,对于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的,企业应按两种情况分别支付劳动者工资。一种情况是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另一种情况是企业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的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不
本人在用人单位上班.在标准时间外用人单位还要求加班.而劳动报酬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足额支付给劳动者.只得到1比1的工资.这算不算未支付足额的劳动报酬.如果本人主动提出终止合同.能获得经济赔偿吗
如何理解“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继承法》第19条明确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我认为这条针对的对象应该为未成年人和无养老金的老年人,可是法官竟然回答我说这条通常照顾的对象是老年人,而且这条法律执行的次序是排在遗嘱继承后面的,也就是说只有在遗嘱没有交待的范围内才能为小孩子争取一些利益
我家店面房子拆迁,拆迁办说房屋有补,店面没有补装修费,请问2证齐全的店面国家有没有规定如何补偿
我家店面房子拆迁,拆迁办说房屋有补,店面没有补装修费,请问2证齐全的店面国家有没有规定如何补偿,和停业损失
国家对没有参加房改的房屋,士地使用证是集体的,对个人土地使用证办理有何规定,个人应如何办理?谢谢
国家对没有参加房改的房屋,士地使用证是集体的,对个人土地使用证办理有何规定,个人应如何办理?谢谢。
想与我和我爱人没有血亲关系的孩子断绝父女关系,请问得如何办理?
现在年事已高,将来可能会涉及到财产分配问题,现在想与我和我爱人没有血亲关系的孩子断绝父女关系。请问如何解决?那孩子是我爱人哥哥家的孩子,他家超生了,将户口落在了我家上,现在想断绝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