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临时工,1996年上班,单位一直没有和我签协议,没有交纳四险。2006年8月单位与我们签订了劳动合同协议,同意交纳四险。 2008年让签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我拒签。后让签订与劳务公司的协议,当时他们说与工资没有任何关系,又不让拿走看,内容很多,但他们写的很少,时间紧,催着签了。请问在这种情况下签署的协议是否属于蒙蔽,起诉时是否能成立,能否要求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再则一式双份的另一份不给我们。这时工资如何决定。 另外,1996年到2006年8月份之前的四险能否要求单位补偿。2005年我自己交纳了社会保险,单位是否给我退回?在与单位纠纷之时,单位是否有权停止我的工作? 如果我的权利能得到保障,我需要怎么做,先做什么,再做什么?谢谢。
110网的律师们: 您们好! 本人于2007年12月、2008年12月2次与某一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性质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内容有明确规定: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采用:标准工时制。 但用工单位规定的工作是由3人轮流倒班。上班时间为:当日8:00至次日8:00,共计24个小时,然后交接班后休息2天(48小时)
你好!我爸爸因经济案件成为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周某雇请黑道人将我爸爸绑架长达36小时,并且打伤,请问我爸爸应当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执行人周某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可是没有任何公告文件且强行施工,请问我们农民应该这样的使用自己合法权利
乡村公路修筑征用土地对农民有什么补偿,标准是什么?但我家的农田说被征收了,可是没有任何公告文件且强行施工,请问我们农民应该这样的使用自己合法权利?
公司没和我们签定劳动合同我们依法可以享受哪些权利,咨询一下,谢谢
我们公司没和我们签定劳动合同,而现在公司不用人了就叫我们走人,我们有没有权利向公司提出对我们的身体健康做一次体检,如果身体不健康属于职业所害,能否向公司陪尚医用费用,还有就是我们面临失业,是否能向公司要失业金?
因为以前的交通事故纠纷,我出门时,在外面被人抓住不让走,我打了110,这才脱身。我觉得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不超过24小时,是否可以再次报警,要求法律处罚她,她应该受到什么法律制裁?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 以人身安全受侵害为由,再次报警,派出所会不会处罚他
鉴于目前这种情况,我们家属应该怎么办?我们应该享受到那些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补助?通过什么渠道能解决?
2010年1月26日,我和母亲坐县运输服务总公司的一辆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前往乌鲁木齐,在冰雪路面由东向西行至省道S303线349+150米处,因司机超速,车辆失控,驶下道路北边的路基后侧翻,造成一起包括司机在内12人受伤、车辆一般损坏的交通事故。车祸发生后,经医院诊断我母亲(52岁)脾脏破裂、左侧10根肋骨骨折,在家人陪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