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鉴于目前这种情况,我们家属应该怎么办?我们应该享受到那些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补助?通过什么渠道能解决?
鉴于目前这种情况,我们家属应该怎么办?我们应该享受到那些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补助?通过什么渠道能解决? 2010年1月26日,我和母亲坐县运输服务总公司的一辆宇通牌大型普通客车前往乌鲁木齐,在冰雪路面由东向西行至省道S303线349+150米处,因司机超速,车辆失控,驶下道路北边的路基后侧翻,造成一起包括司机在内12人受伤、车辆一般损坏的交通事故。车祸发生后,经医院诊断我母亲(52岁)脾脏破裂、左侧10根肋骨骨折,在家人陪护下住院16天后回家静养至今。
现在我想向各位老师咨询一下:目前我们乘车的那家县运输服务总公司还没有处理事故的意向,在我母亲住院时垫付1万元治疗费后就再没有露过面,每次打电话总以司机伤病还没有好,司机属于挂靠到他们公司经营等理由推脱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nwen……(新疆-哈密)
提问时间:2010-06-19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