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商场上班,在一个月前跟上级领导口头预定请假时间,而到年前商场业务忙,公司又不答应了,我要求办理离职,公司又要求一个月后离职,我该怎么办?家里急事不能等一个月。
律师您好 我5月21收到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通知我公司将于5月31日与我解除劳动合同。这明显违反了劳动法的第四十条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我的规定。请问我是否申请公司违法解约。并且要求公司按照劳动法第八十七条要求公司双倍赔偿经济补偿金?
您好:我2010年8月26日收到公司将于2010年9月26日解除合同的通知,可是公司在合同书上的终止日期改为2010年8月31日,让我们签字,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我于2003后8月1日入司,工作至今,公司每年签定一次过去合同,每年年初签定,我现在工作的是分公司,被并购,要关门,公司与我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得到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吗?是怎么计算的,我的工资中包括基本工资和外调补助,全勤奖等,
使用期已经提前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申请,都两星期了,公司一直说领导没批不给办手续怎么办
使用期已经提前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申请,都两星期了,公司一直说领导没批不给办手续怎么办 。。。错了哈,是试用期不是使用期。本人刚毕业对劳动法不太了解,毕业证和学位证也被公司收去了,公司还说要付违约金,要不要给,新找的公司说要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才能去报到,希望大家帮帮忙。
我在这家单位从2010年3月1日上班/仓库主管,试用期2个月,合同签3年,10月18日公司老总口头通知我11月18号离职,理由是物料监督管理不佳(属下有一个仓管员在一次退货中因口头协商直接退补而没有开退货单,而前门保安在没有放行条的情况下失职给予该供应商放行出厂了,,,),我没有什么重大过错,并且从3月份签合同后直到
公司单方面临时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由财务人员拿中止劳动合同的通知书给我。 上面还写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支付1个月的工资金额为赔偿金。 入职时间:2010年3月28日-2011年3月28日止 现在已入职7个半月。 并且对于季度奖金也给出是不合格项目为由,拒绝发放给我。(公司没有成文条例证明什么为不合
我在一家外企工作六年了,公司有规定一年内拿到三张警告信(相当于工作过失的处分),公司即可辞退。公司员工手册上关于赔偿金一块说到:“员工由于违反公司政策和程序而导致被公司立即解雇,公司无需提前通知或其给予其他任何赔偿。”这样的话,我会不会因为工作出错,而拿不到赔偿金啊?
我是做秘书助理的,公司在3月签定了3年的合同,使用期3个月,工资4000,当时签定的工作地点是广州.现在公司说要不就派外省工作,要不提前解除合同,我知道公司这样是想借派外辞退我,我不想到外省,只能协商解除合同,我想询问我能够争取怎么样的赔偿?他现在说补6000,也就1个半月的工资, 但是马上就过年了,工作肯定一时间找不到较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