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十多年的临时工,突然不让上班啦,临时工有什么说法吗?
在单位工作了十多年,就在新劳动法颁布前些天,突然通知不让上班啦.单位什么话也没有说明,也没什么其他待遇. 我想咨询一下,遇到这样的事,临时工没有别的选择啦,没有什么说法吗?
是不是不让上班了也得有个说法,这十多年的保险该不该给我交呢 ?
我在工商局做了十多年临时工,每月工资只有300元,07年底所里内勤把工资发了说“回家里等通知,接到通知在上班”可是一直到现在也没有通知,最后只多发了一个月工资300元。我想问问是不是不让上班了也得有个说法,这十多年的保险该不该给我交呢 ?有补偿吗?(从开始上班就没有订合同)如果有说法该去哪里呢?
在建设局工作10年以上(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在新劳动法颁布前(2007年8月)没有任何理由给予其辞退
临时工2006年工作至2010年没有与单位签任何劳动合同,如不想在在本单位工作如何提出解聘,如想起诉用工单位经济赔偿应提供什么材料,
我在单位作为临时工已经工作超过2年,这样是否可以要求单位和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我们单位,我这种情况的人很多,这次单位要将我们这些人都下岗回家。但是,我们事实上已经在单位工作超过2年(06年4月--06年9月,07年4月--09年4月,09年8月--至今),请问,按照新劳动法,我们是否可以和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同意和我们签合同,针对我这种情况,该通过什么渠道来解决问题?我怎样维权
我在镇政府上班28年了(临时工),一直从事管理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今年50岁,身体健康。镇政府要辞退我,但我还想再在岗工作至退休年龄60岁,因为自己年龄也大了,已无法在社会找到适当的工作,老人要赡养,家庭要维持生活。单位只答应给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这样合理吗?
死者在此单位已工作12年,单位没给上过保险,今年7月刚开始上保险,死者孩子3岁半,妻子无业 补充:我知道不是工伤,但是前面的12年保险,本来也想打官司要出来的,还没有来得及,人就没了,我去本地劳动局咨询过,说是应该给的,上多少年给多少年
聘任单位早在十多年前就发了聘任证书。一直工作至今的人员还算灵活就业人员吗?
聘任单位早在十多年前就发了聘任证书。一直工作至今的人员还算灵活就业人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