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一女员工自2011年1月9日入职,2014年1月9日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2013年12月15日发生工伤,医疗期至2014年9月15日满,此间公司按医疗期工资每月10日给予发放,员工于2014年9月16日进行后续治疗,休假方式为病假,时间为1个月,至2014年10月14日结束应该上班,因身体恢复状况欠佳无法正常上班,员工于2014年10月11自行提出离职,且想领取失业金,该员工不到退休年龄,(省份证出生年月为1965年11月27日)。单位按相关规定该如何进行赔偿?
劳动合同因医疗期而延长到10年,可以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吗?
我的劳动合同签了9年,今年要到期了,在到期前我生病了,治疗期要1多年,我想问下,按照劳动合同法45条,在治疗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要延长到治疗期结束,这样算的话,我的劳动合同期就要到10年了,那么我在治疗期结束后,能否要求和单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谢谢各位律师解答,但是单位可以不同意签吗,还是只要我提出
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否获得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
急想知道如下的答案: 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合同履行期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能否获得用人单位的经济赔偿。
本人于04年8月入职现在的公司,一直未签劳动合同,到08年新政出台前才签了一份合同,到今年11月30日终止,合同的薪资是填得当地最低工资,与实际工次不同,今年9月时候出了一份通知,更改我的职位,由原来的市场部更改为网络部工作,通知未注明工作地址变更,10月份起公司口头通知必须到新的网络部办公地点上班,新的地点在
员工工伤后,6个月医疗期满后拒不返岗工作也不按照企业的要求提供不能工作的相关医疗证明。企业是否可以根据政策按照《考勤管理制度》中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除按政策9级工伤,一次性支付10个月伤残补助金之外,还需支付什么费用?解除之后,他的任何医疗费用是否就与企业无关?
我于2010年4月7日在单位头部摔伤,后来在中作中出现头晕恶心耳鸣及记忆力下降,于是去医院检查,认定为脑震荡综合症,从8月6日开始在家修养,但8月份9月份公司以旷工为由停发工资。在此期间病例请假一切都是按照制度流程去做的。单位也没有通知过说我的休息他们不认可,但是现在却说是医院开具的诊断不认可,算我96天旷工,
某工厂负责人为了个人利益,排除异己以势欺人,常责难于人并欲将解除本人已和工厂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人应得到多少赔偿?(某人瞒上欺下勾结供货商及工程承包商抬价谋利·变卖公司财产谋利·以他人名办厂谋利·本人略知一二···)
公司现在要和我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何以后公司裁员将如何赔偿我?和固定期限合同有何区别?谢谢。
1、我从2007 年7月进入公司,第一份合同到08年7月份到期,有效期为1年。11年7月份到期,有效期为3年。现在第三次合同7月份到期,但公司不原签无固定期限合同,请问我可以拿到多少的经济补偿?(是否以08年以后年限双倍支付)?
在公司工作20多年政府征用土地公司裁员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如何赔偿
我在单位工作20多年了,现在单位由于政府征用土地,我公司现在要关闭部分工厂,进行裁员但我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以每工作满一年给与补偿一个月工资请问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