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于1992年结婚,男方原配去世,3孩,1套平房(1大院内若干间,含自住和放杂物的),N亩A村内划分的承包地(2012年因城市建设需要征用,后政府给与了赔偿款N万元);女方与原配离异,1孩,N万元存款、N亩Z村内划分的承包地及旧房一套(离婚时法院判定的与其原配分得的,存款婚后由其个人保管,从未在现家庭使用过;婚后因距现居地较远,长年出租给他人,但总说承租人未给过租金,旧房现已不能住人);2、现双方私下协议时:女方要求和男方对半分割土地赔偿款及房产,男方认为婚后女方对自己及自己的孩子很不好,尽管自己对对方孩子与自己孩子始终一碗水端平,可对方孩子对自己很不孝顺,内心很是伤心、失望,坚持赔偿款是自己的土地赔偿款,房子是自己的房子,不愿与女方对半分;3、2人的公有财产究竟是哪些?如果离婚财产究竟该如何分割?女方在Z村的土地、房屋(好像是已不能住人)是否也应该按照固定资产市场价值算在内,女方离异所分N万元存款是否算在内?如果暂不离婚把资产分配给子女、孙辈该遵循怎样的原则?
由于男方以供养不起孩子为理由,要求女方必须考上公务员或职员才考虑孩子的问题,结婚已4年,一直拒绝生孩子,这样导致女方青春被误,在无奈之下,女方如果提出离婚,那么女方作为原告能否分割至少一半财产或要求给予房产(女方收入承担不起月供,可考虑出租增加收入支撑月供)?或者要求60%-80%的财产?由于女方无柰才提
我是女方,结婚时娘家陪嫁了一辆30万的车,但是写了我老公的名字,后来我老公迷恋上赌博一直把车拿出去抵押,婆婆还的钱,车拿回来以后怕他仍拿出去抵就将车过户给了我婆婆,他写了保证书以后不再赌博,如果他以后再犯导致离婚的话,这辆车算不算我们的共同财产?
2011年1月,男方出资30万购车赠予女方。车在女方名下。2012年8月,男方出资购置女方单位团购的两套小产权房期房,75平米合同写女方名字,150合同写双方名字。现在小产权房还未交房,75平米合同在女方手上,150平米合同在男方手上。2013年8月,男方出资以女方名字购置大产权房一套,首付95万。2013年10月,两人领结婚证。201
律师您好,因父亲出轨父母决定协议离婚,有房产等各种问题需要咨询一下:婚后共同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男方为主贷人,女方协助还款,产权证为男方名字)现协议离婚,女方想要这套房子,男方无异议。请问可以变更贷款(今后由女方还清贷款)和产权证到女方一人名下吗?有无政策上的障碍?应该怎样办理?谢谢。另,男方在13年时
女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但男方并没有,所以虽然现在女儿都已经1周岁了,两人还没能登记,只是民俗结婚。由于男方经常出轨,女方回到娘家住。期间女方跟男方要钱花,男方给了女方一张卡,女方把卡里所有的钱1万多人民币全取了出来。现在男方在派出所报了案。离婚后,女方应把这钱还回吗?
我是女方,结婚两年没有孩子,婚内怀孕一次因为劳累过度流产后得不孕症,老公却多次精神出轨和别人玩暧昧,我提出离婚,房子是他婚前财产,存款是结婚彩礼,家电是女方陪嫁和彩礼钱购买,请问离婚财产怎样分割?我可以要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