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布艺公司上班,是私人企业,老板娘口头说是试用期一个月,现在上班25天,她说让我不用去了。在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赔尝两倍工资,而且她经常会乱其它员工工资,担心会扣我的。该如何处理?
我是2008年10月21日正式进入这家酒店工作的,当时人事部口头给我说试用期一个月.并且说试用期工资900,试用期过后1000.但是我干到2008年11月21日那天.人事部并未通知我签定劳同合同或是解除劳动关系,就这样,我一直干到2009年2月10日,也就是今天,人事部以我不能胜任工作为理由要辞退我,我现在权益受到侵害我不知道现在该怎么解
我在10月7日进入公司上班,试用期一个月,公司未与我签定劳动合同,26号提交的辞职申请。29号下班后 填写了员工离职单,今天就没去了,老板打电话说让我回去上班,说是公司规定要辞职30天后才能走,不然不给我发工资,我现在只有一张进公司的时候开的押金收据,请问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能要回工资吗?
1、公司在录用时未说明岗位职责与要求,合同中也未有相关规定,现公司在试用期内未经任何考核以不符合岗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申请仲裁2、合同规定每周48小时工作,即周六上班,不支付加班费,只是在工资总额里划一块做为“加班费”,如何维权,求教
本人今年3月到公司,当初没签订协议或合同,我从6月开始就提出过申请(口头的)一直没回复,工资是由经销商代发的。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要求公司与我签订劳动合同?
我在北京一家民营企业入职只签了试用期协议,未签劳动合同,请问公司是否违法?我该如何办? 协议上面盖了公章,写了使用期工资和岗位。约定双方可随时解除协议,提前一周通知对方。
1、8月底入职; 2、9月10月完成项目,老板说做项目有提成; 3、11月26日要求我转岗或协商辞职; 这3个月都未签署试用期合同和正式合同。 我有工资卡、门禁卡等证据,以及聊天记录、盖章文档等证据。 问题如下: 我查询到未签署合同,可以要求两个月工资的补偿,请问是不是10月和11月都要补偿我?我10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