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3年4月入职,2014年1月中旬辞职,其间公司没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公司在12月提出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我对合同内容有异议,公司领导说合同都一样,不签就走人,于是我就决定辞职。) 想咨询下我应该申张哪些权力和经济赔偿呢?
公司从去年六月至今社保一直未给我缴纳,去年1月至6月工资经常迟发,本应每月10日发的每月都拖到月底!我想问的的我是否可以以此理由直接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注册地在平谷,本人于2013年3月入职,公司承诺有社保,5月转正之后,问及公司,回答说社保有点问题,暂时不能缴纳,过一阵子会缴,一直持续到2014年1月份离职,都没有缴纳,而且离职是公司变相提出的,说我工作没有达到他们的要求,也没有给我代通知金,我现在想要通过法律解决这件事,应该怎么做?是需要去平谷的劳动
公司用他的名义给我们上了社保,但是企业,个人的全部费用由个人承担,每个月从工资里面扣除,2013年8月入职,到现在公司没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现在想辞职,可以得到什么赔偿
给公司发ems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支付赔偿金这2点,没有说明理由,然后仲裁时以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保
仲裁时提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并且补交社保这三点,申请理由是单位未交纳社保要求支付赔偿金。但是仲裁庭以给公司发EMS没有写明原因即单位未按时交纳社保这一点,仲裁不支持劳动者的申请,仲裁时单位认可试用期内没有及时缴纳社保,但是不愿意支付赔偿金,请问这样去诉讼,赢面有多少?或者我需要如何陈述才能
我现在怀孕5个月了,公司让我提前休息,而且在产假前的社保是由我自己缴纳,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
我现在怀孕5个月了,公司让我提前休息,而且在产假前的社保是由我自己缴纳,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权利?
我进入公司快半年,公司所有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公司对于入职前的承诺一一没有履行,还擅自调整工作时间,语言上的攻击,对员工十分苛刻,导致没有办法在合作下去。这个应该怎么赔偿??
我现在怀孕7个月,目前还在上海上班,我是外地非城镇户籍,2011年8月份进入公司,公司一直缴纳保险(三险一金),没有缴纳生育保险,在怀孕初期已向公司说明怀孕情况及预产期,现在临近预产期,公司说产假按照国家规定时间休息,但是没有产假工资,而且公司要求我在休产假之前必须回复我是否接受停薪留职,若是不同意,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