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入职一家公司,面试时面试官说社保要在公司工作满一年才给缴纳,如果表现好也可提前缴纳,试用期为三个月,有签订合同。现在已经工作十一个月,公司仍未给缴纳社保,感觉权益受到侵害,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转正后至今的社保金额?
本人在公司工作了近七年,但公司没有与本人签订书面合同也没有为本人缴纳社保。现公司因经营不好在整改放假2个月,但要求员工需要按正常上下班打卡考勤并在上班时间里不能出厂,工资按湛江最低生活保障(1010元/月)发放。本人觉得公司做法不合理有限制员工自由行为及工资发放不合理。请问律师本人可否向公司提出要求补缴社
公司的劳动合同里约定薪酬制度有社保费用,具体的社保费用由个人缴纳
劳动合同中公司在薪酬制度里约定了社保补贴从而不交社保行吗?就是工资和社保费用什么的一起发给员工,让他们自己去交。这样合法吗?
请问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如何收集证据,聊天qq记录可以吗?公司指纹打卡,也没有工服,怎么证明自己在这里工作过呢?就怕公司说我是兼职工
我应聘时公司承诺是个人要求交社保就交,不交的可以有适当的现金补贴,结果工作一段时间后才从同事口中得知公司根本不交社保。几个月后因工作需要平调进另一分公司,这家规定是工作满一年才给交社保。后来我怀孕,公司补缴了4个月社保(之前的还是没缴),到生育时刚好够社保局规定的6个月可享受生育险的期限。产假前由于分
公司的社保和公积金未按正确的基数缴纳,每次都少缴,现已离职两月,请问还可以去告那家公司,让他们补交吗?如果补的话,是怎么个补法?社保和公积金都可以补吗?
我现在怀孕7个月,目前还在上海上班,我是外地非城镇户籍,2011年8月份进入公司,公司一直缴纳保险(三险一金),没有缴纳生育保险,在怀孕初期已向公司说明怀孕情况及预产期,现在临近预产期,公司说产假按照国家规定时间休息,但是没有产假工资,而且公司要求我在休产假之前必须回复我是否接受停薪留职,若是不同意,产假
关于怀孕后公司以业绩不合格为由强制转岗,不再发放工资,以及不再缴纳社保的问题
怀孕后,在公司做的业务营销,签的公司的营销员合同,薪资是以工资加提成发放的,公司缴纳社保,现在怀孕后公司强制要求转为经纪人岗位,薪资变成没有底薪,只有提成,也不再有社保,这样合理吗
2013年10月进入的北京品正顾问有限公司,今年3月份离的职,结果公司只给缴纳了2014年1月份的社保,其他月份都未缴纳,请问我怎么解决找谁投诉这家公司
北京市一家国企,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社保,但公司会把应该按照实际收入缴纳社保的金额多余部分返还给职工,请
北京市一家国企,按照最低标准缴纳社保,但公司会把应该按照实际收入缴纳社保的金额多余部分返还给职工,请问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