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公司未予签订劳动合同及未帮缴纳社保
公司未予签订劳动合同及未帮缴纳社保 本人在公司工作了近七年,但公司没有与本人签订书面合同也没有为本人缴纳社保。现公司因经营不好在整改放假2个月,但要求员工需要按正常上下班打卡考勤并在上班时间里不能出厂,工资按湛江最低生活保障(1010元/月)发放。本人觉得公司做法不合理有限制员工自由行为及工资发放不合理。请问律师本人可否向公司提出要求补缴社保及公司未按劳动法规定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公司赔偿。附:本人在公司属于管理成,平均工资在4500元,补缴社保公司应该承担多少,本人承担多少?如果公司不愿补缴改如何申请赔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盲目的农民工(广东-湛江)
提问时间:2014-08-12 1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