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后,间隔四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四个月之后续签合同,日期应该从哪天算起
我的劳动合同已于2008.11.29日到期,到目前为止已有四个月未签合同,现在公司提出与我续签,是不是要从这个月开始算起,那中间间隔的四个月能否拿到双倍工资的赔偿。 问题补充:我现在还没有与公司续签合同,因为之前的合同期间都没有给我交过社保,我本打算申请劳动仲裁,但是怕收集的证据不足,公司不承认,再就是担心自己提出辞职无法拿到双倍工资的补偿,所以打算与公司续签劳动合同,单现在如果公司提出续签合同日期要从2008.11.29日算起,是否属于违法行为,我有权拒绝吗?谢谢!
我在公司工作5年,开始签了一份三年的合同,到期之后没有续签,现在公司效益不好解聘我,也没有提前通知,直接就说解聘我,我想问问这种情况公司应该给我什么样的补偿?
劳动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不续签 不安排新岗位 也不表态 怎么办?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
在现单位已工作7年,合同续签超过三次。现在劳动合同已经到期 公司不续签 不安排新岗位 也不表态 怎么办?是否应该给予经济补偿?公司不是很景气,总公司也不表态。着急啊。也不知道是不是该去找新工作?那样是不是就放弃经济补偿了?
本人是2003年9月26号带此公司上班的,第一次合同是2003.10.1到2005.9.30,第二次合同是2005.10.1到2008年9.30号,第三次合同是2008.10.1到2010年9.30号,由于公司厂长打击报复,9.30号将不会和我继续签订合同。即合同终止。我想了解,合同终止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 谢谢!
我的劳动合同到期是6月30号,但公司并没和我续签合同,也没任何商议及通知,还让我继续工作... 我认为公司是想不签订合同之后,随时随地可以解聘我而不负任何法律责任,但只是现在因为我一直表现不错而暂时找不出理由解聘我而已。 像出现这样的状况,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谢谢律师们的指导!!!
在孕期遇到公司被兼并,公司要先跟我解除劳动合同,但不知还会否与兼并公司续签,那我应该签否?
在孕期遇到公司被兼并,公司要先跟我解除劳动合同,但不知还会否与兼并公司续签,那我应该签否?
我是在一家私人单位做通信设计的,07年9月和公司签了3年合同,到2010年8月31日合同到期,进公司的时候,公司领导就说这工作年薪不会少于4W,收入主要来自基本工资+出差补贴+设计提成,在这合同期间做了好多项目,公司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设计费,所以我们该得的设计提成就一直没发,公司在09年出台的制度,说中途离职后,
请问需要赔偿什么样的费用,我的底薪是1900元,实际每一个月工资条上写有3500元(加班费+各种补贴+奖金)请问怎么算那边赔偿。
我是06年毕业的学生,我们单位在05年的下半年把我们一批学生招进去的。合同是1年或2年一签的,现在2010年12月31号合同就到期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报告已经通知了,不知道该有什么经济补偿?应该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