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一家日资的员工,在那家公司做了半年多。最近在公司,脸上被上司狠狠的打一拳后我报了警,(事情的起因是我正在正常工作,班长走过来板着脸叫我抓抓紧,就随口问他怎样做才叫抓抓紧,因为我正在很努力的工作,就为这个争论起来他打电话叫来课长。我们就课长说事情的起因时,那个班长嘴里竟说了些要打我的粗话,我也没在意我想在公司有这么多人的情况不会打人的,没想到正说着事情经过那个班长突然冲上来狠狠的在我脸上打了一拳,我克制着自己的怒火没有还手,拿起手机报了警.)警察到后公司出面消警说公司内部处理,被打后我觉得头晕去医院检查身体,在医院拍了片,CT检查后医生说脑部遭到外力会有头晕症状,需要静养几天在观察,给我开了三天病假。休息三天后我去公司上班,公司把这三天的假算我请病假扣我的工资,去找公司人事部讨个说法,人事部闪烁其词找各种理由推诿,竟然还说什么不打不相识,打了以后也许会成为好朋友这样的话。我就不明白公司发生了这么严重的暴力事件,公司管理不去积极处理竟然还说这样的话,最后说这个礼拜给我处理结果,那天是礼拜一,到了礼拜五我又去问事件的处理结果,公司领导竟然反问我想要什么样的结果,最后还说孤掌难鸣,一个巴掌拍不响。对于公司管理层这种态度我深感无助和无奈难道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就只能这样接受这种不公平吗。(在我之前那个班长和不少员工争吵过,)作为公司管理层不去找问题点而是采取包庇纵容。难道非要到出现流血事件的悲剧出现后公司才会重视这个问题吗,应该说在公司出现打人的暴力事件是非常严重的,这么严重的事件竟然拖了两个礼拜还没处理好
在一个卖场上班因为不是专业会计,也不是收银员,只是老板让帮忙收钱,一个月之前的帐有一天的总额算得不对,但回忆不清当时是怎么回事,有监控录像,公司方面要求审计人员过来对账,但迟迟不来,工资也不接,请问我要采取什么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先谢谢了!
2005年6月在东莞厚街成立YK公司,以生产和销售家具、五金配件为经营范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营业期限:二○○五年至二○二○年 2009年10月该法人代表或其他法人在惠州成立AC公司,出于某种原因,2010年7月法人不想经营东莞厚街的YK公司,想从东莞厚街YK公司调动员工到AC公司。其中有大部分人不想到
公司为员工办信用卡代垫业务费用,客户未还,银行催还款。我该如果保护自己的权益
我朋友所在公司为所有的在职员工每人办理了一张信用卡,为了公司的业务能更好的发展,要求我朋友及其它员工用自己的信用卡来代垫客户费用,但是五十天还款期已到,客户费用没有收到,银行要求我们还款,我们多次向领导催款(信用卡透支代垫客户费用)都没有结果,我们员工该如果去保护自己的权益。银行是会向担保人(朋友所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是綦江县打通镇的一名学生,由于修建公路,所以涉及到了占土地问题,很多村民都不服,但我们村的书记黄某却并未用合理的方法来解决这个问题,而是在公开场合对我母亲拳脚相向,造成了手部粉碎性骨折等,耽误了母亲的正常工作,并在我家人面前说“我打了就打了”等话,至今未向我母亲道歉,《宪法》规定:
09年底我在公司里认识了一个姑娘,没过多久,她就和我一起住在我家,后来,她和我都没了工作,我们的生活费,只靠我的那两张信用卡!和父母的救济!09年7月5日,她什么也没说就走了!现在给我通知说她和我分手!请各位律师帮帮我,我应该怎么样用法律的途径来保护我自己的权益?
法院执行我公司股权准备进行拍卖,该股权是我公司投资控股的一个房地产项目的权益。该项目已经建设过半。法院通过摇号找的一家评估公司,但审计公司是评估公司给找的,不是法院聘请的。评估的价格是按成本法作出来的,净收益严重低估。我们也聘请了一家评估机构评估的结果,是法院聘请评估公司净收益的十几倍,相差如此悬殊
前几天我在某商场电信柜台购买了一台手机(是交话费赠机那种,但话费到现在也没有兑现),没多久商场营业员就给我发了好几条各种理由的信息想哄骗我回到商场,最后说是因为营业员的疏忽卖错了手机,想让我回去退货或补交余款,而我买的手机已送人,没有办法退货,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我有什么责任吗? 现在这位营业员找
昆明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2010-11-29 消费者在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D区3楼12街455号购买的商品,因产品不合格,要求商家退货,商家扬言售出商品就不退货,工商在当中调解,事实是没有站在消费者角度处理问题,商品只给调换,就是说“不合格产品换回的还是商家的劣质品”,消费着的权益没有受到保护,一方是吃亏的消费者,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