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7月9日成交了一笔房产交易,可是9月份拿房产证时,发现不动产发票价与成交价,相差太远了,少了差不多17万,所以想让卖家补回那差额后,才把余款6000元付清,可是对方不愿意,后来还吼吓我,如果不付清款而入住,到时候就找我麻烦。但是我又不懂这方面的法律,可以指引一下吗?
我收到不动产发票的价格是255383元(组成计价,我不懂),房产证登记的面积是100.93平方。而我与卖家当初的协议是总价425000元。我方介绍人曾说过,可能评估价会低一点,当时我自己认为我是外行人,对这方面不了解,都委托我方介绍帮忙处理。同时,也同意了其说法,认为任何固定资产都会有一个重置价,而这重置估价,与市场价应该也比较相接近吧。所以对房地产登记中心的合同也没有细心的解读就签名确认。导致拿到房产证时才发现两者的差额。
据我了解,我的房子所在小区小区是约2007年12月交楼,卖出价方于2009年5月购买的,2010年7月卖给我,我的房子是二楼,地下是作为仓库用途的,而同在小区的另外一个单元,2008年1月在房地产买时,购买价是每平方2730元。现在楼价不停地上涨,而这五年楼龄都不到的房子的实际价值反而原地踏步,或许有贬值的趋势。
我想讨回这差额的发票,但是又不知道该怎样申斥。请帮忙解决。
我于2004年购买了一套回迁房,因为房产证要到08年才能拿到所以就以公证的方式进行了交易,全款付清。 08年底房产证发出,我找房产证所有人办理过户手续,此人用多种理由不和我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我想问一下,在法律上能有什么办法帮助我?我能否起诉他?
我最近通过中介想购买二手房,过两天就要签三方协议,买的是没有房产证的合同房,原户主是夫妻双方,签三方协议时,卖方的妻子不能到场,我要怎么做才能规避风险,保障利益不受损害。另外,在交易过程中我还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律师: 您好! 最近通过“链家”看中一套二手房,但是房产证没下来,房子有30万的贷款。中介告诉我的交易方式是:我先付首付款给房主(房主给我首付款确认函,和房屋的无抵押申明,并且交房子给我使用,进行物业交接),房主去还完贷款,之后拿出购房合同去办理房产证,然后和我办理过户手续。(房产证已经可以办理了,
情况如下: 1、我是卖方。房子房产证刚刚下来,银行还有部分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准备近期跟借贷公司借钱先还上,听说只有这样才能办过户。 2、买方准备用公积金贷款买我这套房。 3、我们私底下已经签过了买卖合同,没有找中介。 请问,我们接下来的步骤是什么,都要跑哪些地方,办哪些手续?谢谢!请详细点 买方什么时候
我买了一个人的二手房,房产证面积只有43平米,但房主在和我交易时私下将面积用涂改液改成67.8平米,复印出来看不出什么问题,房主就是用房产证复印件蒙骗我,和我签了购房合同,我已支付了定金,总价30万,按照67.8平米算,是当时的正常交易价格,我与房主去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时,房管局电脑显示43平米,戳穿了房主的计划
房主在韩国,不能来沈阳,想委托这边的人把房子卖给另外一个认识的韩国人。 问题1:具体需要哪几个材料? 问题2:房主已婚,但沈阳的这个房子是个人所有,非夫妻共同财产。这个需要证明材料吗?需要什么样的证明材料?
律师您好: 麻烦耽误您几分钟宝贵的时间,帮我分析一下几个问题是否可行或正确。我家是在2005年把唯一的一处房产卖掉了,但由于当时产证没够5年,税收比较高,所以买房当时没让我家给他过户,事隔5年,房价飞涨,我家房子从15W涨到了35W,长得太快,我家也没再置房产,因为经济条件不行,就是说我家是一处房产都没的,
我朋友在顺道上行驶非机动电瓶三轮车,无驾照由于天黑在路口处突然窜粗一位老者一下子就撞到了他,当时那位老者就晕在地上,我朋友也没跑就马上把他送往医院抢救,最后抢救无效死亡。当时情况紧急没有报警,【监控录像也没录到,那地方是死角】事后,当事人带到交警队做了笔录,最后商议后决定私了,肇事人赔偿资金28万。现
你们好: 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二手房,34万多元。等手续全办完后,通过邻居才知道原房东才卖了31万多。中介黑了3万多。打听得知,房东缺钱31万卖给中介了。中介在找了个“托”以委托的形式,又卖给我。办手续的过程中,这个托和中介欺骗我说这个托就是原房东。等手续快办完时才发现,托不是房本上的本人,最后中介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