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未全部履行,违约条款为标的物总价的30%请问合理吗?
我是买方,货款在订立合同时就全部汇款至卖方账户计44万其中发了一部分,合同到期时未全部履行,还有35万元货没发,是由于原料不停的涨与订立时单价约涨了5-6000元一吨,违约条款为标的物总价的30%请问我能要求卖方赔偿违约金吗?如果能有多少?
卖方在合同期内把余款未经我方同意私自把货款退入我方帐户。合同到期的最后一天又叫我方带款提货,卖方以我方钱未入卖方帐户和未见现金为由没发货。请问卖方合理吗?违约吗?可赔偿我方违约金吗?金额多少?
我于2009年六月底与房地产开发商达成购买其开发的商品楼的口头协议,并于当日交付购楼定金两万元(收据上写明了购楼单价,未限定交付全款时间)由于当时此楼已出租2010年三月才到期(租樓者已与开发商签定不购买此楼的协议),我没急于交付全款,后因有事需外出,外出前我与开发商商定回来后交付全款,并留下联系方式。09年
2010年7月11日,我在中介处签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协议规定总房款为41.5万元,当时支付房主5000元定金(房主写的收据),协议规定“过户当日双方自行交接除定金之外的首付款260000元,其余部分150000万由中介方协助乙方通过银行办理按揭贷款”,并付给中介方居间费3000元(总额为6225元),后在7月19日交齐贷款手续的同时
求救二手房买卖问题(买方不按时履行合约条款,我能否终止合同)
今年,我放出一房屋,最近与中介和买主签订了三方合约,买方本应当天就支付我5万元的定金,但由于买方不够钱,当天只支付了5000元,4.5万元在合同上注明了要七天内支付,但买方通知中介方说去出差了,随后再补,到期的前一天,中介给我电话,但当时由于工作的忙,也没怎么回复,也没同意,在这样模糊的状态下,我能
我在中国银行办理了车贷手续(已签订了贷款合同),目前还未收到银行邮寄的银行卡,我也还未交纳银行的费用(无息贷款,但手续费较高:手续费10.5%、档案管理费1500元、保证金2000元)。 我嫌现在不想贷款了,这样算不算违约?银行说是合同已约签订了,我就违约了,请问如果我违约了,要付哪些违约责任?
应中介以“为买房人提供房屋出售证明而签定了一份简易的买卖合同,合同上只有交易金额而没其他相互约定,现买方购房贷款应银行问题办不下来,做为卖方本人也没收到买方的预付款,卖房是否可以终止此份合同继续找下一个买家签定买卖合同?如果跟下一买方再次签定合同是否会被视为一房两卖而承担赔偿责任?” 特急~~谢谢~~~
原规定五年后才可过户的动迁房,未满五年时双方自愿签订了一份买卖双方自定的买卖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现因国家出台新政策,满三年就可过户。在新政策出台后,已付清全部房款。且买方已入住一年多。现卖家反悔不愿去办理过户)谢谢~请问该怎么处理呢~
原规定五年后才可过户的动迁房,未满五年时双方自愿签订了一份买卖双方自定的买卖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应?(现因国家出台新政策,满三年就可过户。在新政策出台后,已付清全部房款。且买方已入住一年多。现卖家反悔不愿去办理过户)谢谢~请问该怎么处理呢~
我在一家外企单位工作了5年,现在他说合同到期不跟我续签了,赔了我三个月工资。请问合理吗?
我在一家外企单位工作了5年,现在他说合同到期不跟我续签了,赔了我三个月工资。请问合理吗?
请问联销协议中设定保底条款(且不足保底按照保底营业额扣除的)这种合同合法吗?
本人与美食城订立联销经营合同设定了保底金额,甲方(暨美食城)依乙方(本人)每月实际营业额总额抽取28%的费用作为甲方联销收入,乙方每月最低营业额为人民币3.5万元(目前实际营业额不足1.5万元。不足保底仍按保底营业额抽成,如超出保底部分按照实际营业额抽成。 并且合同中有关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很明显甲方只有权力并
买房子时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2万定金。由于是安置房,需要抽签才知晓是哪一楼。并且合同里也注明了卖方与买方都去抽签。我们抽到几楼就卖我们。但是现在卖方不光要涨价。还要与我们换房。并且房子原来自带的小车库缺不与我们换。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