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方拒绝履行房屋买卖合同,还想说我违约
1、房主的行为属于违约,房主应当继续积极协助您办理过户。如果经催告后任不履行,您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您的损失。
2、居间费是促使合同成立收取的费用,居间费合理合法,合同成立后,因一方原因不积极履行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由违约方承担居间费用。
3、您可以书面通知房主,要求其积极履行合同义务,3个月未履行,您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包括居间费。也可以起诉,要求房主履行合同。
房主的不善意履行合同的行为时违约 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承担相应的损失 至于说的中介费 如果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不是中介方的原因 那么这部分损失 应当有违约方承担 具体做法 现在首先找卖方协商 协商不了情况下 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具体问题可以电话联系 或者是免谈 王文广律师 15930016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