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开发商没有任何法律规定必须公示的交房必备的证书文件,如消防验收、竣工验收等等,也就是说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交房必备条件,而且违规违法强行交房。我们拒绝收房,并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退房,法院也已经立案。但开发商在6个月后仅提供了一份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其它验收合格证书文件依然没有),请问,对我们已经在半年前立案并开庭,但目前还没有判决的案子的胜败,是否有影响,有没有什么法律条款依据。谢谢了,
我购房作为乙方与甲方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付款项后发现甲方是代理人而非房主本人,我可否以此要求解除合同? 问题补充:该合同存在以下问题: 1.甲方委托代理人直接在合同甲方栏签名,而非签于代理人栏。 2.委托授权时间晚于合同签订时间。 3.中介方未在合同上加盖公章。 另请教如凭该合同,房交所如何给改房屋过户
请问各位律师:新政前我签下一套二手房并交了二十万元定金,可是我与买家签定合同时约定向银行贷款七成,新政下来后我只能贷款四成.这种情况我能要求无损失解除合同吗?另外,我与买家的网签合同价格不同于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所谓的阴阳合同吗?这种情况如果有纠纷,卖家是否很被动?谢谢了! 谢谢几位大状! 我已经和卖方协商过,只同
开发商逾期交房,买房人要求解除合同,购房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房人损失应如何主张权利?
购房合同中约定逾期交房出卖人按已付款1%支付违约金。 房屋总价款约为50万元,根据合同计算违约金约0.5万元。但买房人已支付银行按揭贷款利息2.3万元,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买房人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请问: 1.买受人是否
中介费已付后,买卖双方解除合同,能否要求退回中介费或履行购房中介服务?
买卖双方谈合同当天,中介业务员弄混合同签定顺序,在未签居间合同,且买方订金尚未银行付款的情形下,先行让买家在佣金确认书签字。 签订买卖合同时,合同是一式七份,只有卖家签了两三本,买家还没有签,买家当时支付10万定金给卖家,因是晚上银行下班,买家用信用卡在中介公司的POS机上消费刷卡,通过中介公司付现金给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购房合同签了,但是后来卖方说这房子不是完整产权,有个他项权证, 导致无法过户,签合同之前没有告诉我,导致合同解除。我已经付给他1万的定金。合同中约 定如果一方违约要付房价10%的违约金。现在我能要求10%的违约金(7万左右)吗?还是只能 要回1万的定金?如果打官司,法院会支持哪种选择
去年6月跟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通过开放商介绍在一家住房公积金代办中介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9月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但是直到今年6月开发商交房时我的贷款银行都还没发放,电话询问中介说8月底放贷,到8月询问又说10月放贷。想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解除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吗?
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并且按合同约定支付定金,网签时才发现没有购房资质.要求解除买卖合同,可否要求卖家全额返还定金? (另外在一份补充协议中,要求买家保证有购房资质)
您好!我是买房人,今年1月22号在房管局网签成功,可是银行贷款直到今天(2014年4月19号)还没有下来。卖方因为贷款迟迟没有下来,要求跟我们解除合同,(另外合同中有条款写到3月1号前,若因银行不同意买受方购房贷款申请,导致买方无法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相应期限支付相应房屋价款的,买卖方同意解除合同,退房退款。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