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跟我们公司签劳动合同签三年,但上面有写到如果我要辞职,那我得提前30至45天提出,然后还得交付未领的工资再加上个月工资的两倍,这个我签了,离职的时候需要按他们说的赔钱吗?
08年5月1日,我应聘聘到一家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如下1条款: 双方约定,若乙方在2008年5月1日至2009年4月30日期间,本人辞职,需承担甲方为招聘乙方的猎头招聘费*****元。 结果,今年1月份,我辞职了,但咨询了相关方面,说根据新的劳动法猎头费不应该作为违约条款。 现就这个问题请教各位高手,急~,先谢
这个待岗协议合法吗?如果到期解除劳动合同,我还能得到应有的经济补偿吗
公司人力资源总监要我签订如下待岗协议, 待岗协议书 甲方:长沙某公司 乙方:本人姓名(由A职员填写) 身份证码:123456789123456789(由A职员填写) 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接受甲方得待岗安置. 1.待岗时间:自2009年3月19日至2009年4月19日 2,待岗期间安置: 资源池参加培训,试岗学习, 3.待岗期间待
我2004年8月参加工作,当时企业有一个政策,新大学生可以向单位借4万元用于购房,8年后归还,还有每年评一次青年希望奖,评上后奖励5000元,但是要到35岁后才能兑现,本人于2007年1月被评为青年希望奖,于同年4月向企业借款4万元,但是在我以前借钱的同事签订的合同都是要是提前离开单位,支付利息。但是我的合同是要是提前
我曾是一名伊利集团的品保员,因我所管辖奶站出现严重掺假,单位以规定:所管辖奶站每出现一次严重掺假,对品保员进解聘。进行解聘的行为是否合法,我是否够成严重违纪?我客观及主观上没有掺假的行为。伊利的这个规定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劳动合同中规定了发放的劳动报酬中包括了社会保险,此劳动合同条款是否合法?
我们公司在和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是这样写的 第五项、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无正当理由,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15号为发薪日。 (二)乙方试用
你好!我于2009年8月到公司参加工作,直到今年4月15日我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批准后,在公司财务部安排人员参加下办好了工作交接手续,于4月20日离开公司。我过几天去公司办理今年2月到4月工资(此前工资只发到1月)结算时,公司说与其他员工同步发放。后来公司又以我在公司工作期间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为由,以罚
我与公司签了一个三年的合同,其中,合同有一款是这样写的,在合同期限内辞职,单位则按合同上写的工资支付,而合同上写的工资是1470,而我实际工资是3200,单位并没有给我们工资条,这有没有法律依据啊,
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现在和公司准备续签合同,发现新合同增加新的条款,有两条有疑问:一、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调整或调动乙方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其中一项: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业绩考核,根据甲方岗位管理办法、员工考核管理办法、薪酬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合理调整乙方工作岗位,乙方需服从、配合甲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