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强制我自行承担任职期间的工资及公司应缴的社保部分合法吗?
我部门一共几个人,在某公司以部门承包的模式任职一年后,集体离职。离职时公司要求我部门把任职期间,公司为我部门支付的全部工资,及为员工所缴纳的社保中,公司应缴纳的部分及公积金算为我部门的承包费用,必须全部补回来。 (背景资料:部门与公司从未签订任何书面的承包协议等文件,公司根本没有任何书面资料可以证明所谓的承包模式及承包比例,及具体的承包细则条款,及关于工资及社保费用的约定) 请问: 1.公司在没有书面承包文件的前提下,要求必须离职后必须补回全部的工资及社保是否有依据? 2.社保及公积金公司应缴纳的部分是否为公司法定义务?无论是承包模式还是聘用模式,公司是否有权要求由个人承担公司应缴部分? 3.如果违法,所触及的法律条款适用哪些法律法规的条款规定,烦请明示。
我与3月7日入职,7月份公司给我交社保:4、5、6、7、8月共计5个月保险金,因为超过三个月需要交付违约金,公司多交4百多,我个人多交2百多,加起来一共731元多,现在人事部经理找我谈话要求我个人承担多出的金额,基于她个人的情感她个人帮我承担一小部分,我不明白公司这样处理是否合法?前提是:面试时老板承诺把试用期保
哺乳期,公司让我请假休息,然后社保还是买,但是自己还是要承担个人那部分,请问还有工资吗
我于9月1日生产,产假98天已经休过了,期间公司发了基本工资,现在我回来上了 一个月班,公司让我请假休息,请问还有工资吗
产后继续请假公司不发工资,并让我自行承担所有五险一金的费用,合法吗?
本人于6月25日开始休产假,公司给予产假30天,产假结束后本人因孩子太小无人照顾,故延长产假3个月。在本人休假的6个月期间,公司没法放一分钱工资,只缴纳了五险一金,请问这是否合法?另,公司现要求本人自行承担3个月延长产假期间的全部五险一金费用,即公司应缴纳的部分也要本人个人承担,请问这是否合法?我该如何解决
5月份已离职,现原公司反应误交了6.7月社保,要求我承担6.7月社保费用包括公司应缴纳部分,合法吗?
5月份从一总部在广州长沙办事处离职,现7月份了,公司联系我由于之前部门经理休产假漏交了我的离职书至广州人事处,导致误交了6.7月份社保,现要求我将6.7月份社保费用包括公司应缴纳部分补齐才能开离职证明,请问这合法吗?PS:之前5月份还有半个月工资,4.5月份还有奖金没有发。
徐律师,您好! 我一个朋友今年8月31日与武汉巨人教育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从员工8月份的工资中,多扣除了855元,说是公司已经在8月20日以后,为该员工将9月份的保险交给社保局了,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 公司应该交的部分为什么要扣员工的工资?9月份我的朋友没有工资,也不需要交社保,并且,公司交的那部分是
我一月二十号辞职,工资是格月发的,一月的的社保是缴纳了。公司承担的社保缴纳费用是不是从我工资里扣除?
个人缴纳了一部分社保,公司把他们该承担的那部分社保费用在个人工资里面扣除,这样合法吗?有具体的法律条款吗?
两个法人主体,其中一个法人承担部分员工社保,另一个法人承担该部分员工的工资,这样合法吗
两个法人主体,其中一个法人承担部分员工社保,另一个法人承担该部分员工的工资,这样合法吗
我请病假保胎,公司说不发工资并让我承担所有的保险,包括公司交的部分
我请病假保胎,公司说不发工资并让我承担所有的保险,包括公司交的部分,这样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