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由居委会作证,所签订的遗产继承及赡养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么?
我奶奶有三个子女,因奶奶偏心所有名下财产由我叔叔一人继承,与我父亲断绝母子关系,并以后一切赡养均由叔叔承担,由居委会作证,双方相关当事人及居委会都签订协议并按手印,请问这份私下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么?如果相关证人(村委员、村里同门长辈)相继去世,此协议有效么?
而且我爷爷在2012年因癌症去世的,我爷爷得病期间,我叔叔一家人在外打工不回来,我姑姑不出面,全由我父亲一人照顾、出钱治疗一直到过世,所以才出现这份协议,家产由叔叔继承,奶奶由叔叔一人赡养,双方都达成一致的。。。
我于04年10月购买了弟弟单位的一套住房,但当时此住房单位还没办个人两证,故在有第三方证人的情况下签订了一式三份的协议,注明:出售后的相关事宜及办理房产证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购房款交付清房屋产权自然移交给乙方,由于没有两证公证处不予公证。而弟媳如今有悔之意。当前房屋要拆,单位在办两证,请问
大学毕业生,三方协议未发放,但与公司签订了预就业协议,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三方协议未发放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了预就业协议,协议里面规定,在三方发下来后要重新签订三方,并说明这份预就业协议是三方下发前的过渡协议,并规定了违约金。请问在未签订三方的情况下,与公司单独签署的其他就业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父母去世,未留遗嘱,子女对父母遗产签署了分配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父母去世,留下北京和重庆各一套房产,未留遗嘱,膝下有一儿(在重庆)一女(在北京),兄妹二人签署了一份分配协议,重庆的房屋归儿子继承,北京的房屋归女儿继承,协议未进行公正,请问:如果打官司,这份协议法庭认可吗?具有法律效力吗?会按照协议判决吗?谢谢!
老公事特别多,经常喝酒,半夜回家很频繁,接近十年的感情已经荡然无存,最近又做了一件对我伤害特别大的事情,让我难以原谅,但是他死活不离婚,我又不想起诉,在他苦苦哀求并保证以后改正下,我想再给他最后一次机会,但是又不想让他再像以前一样,改来改去,最后依然变回原来的样子,我现在想起一份协议,如果他再有下次
我跟我老公就在前天去办理离婚的,在这之前也定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就是我们原来跟公公婆婆孩子一起5个人住,有两套拆迁房,没有房产证的。一套156平方,自己5个人住,另外一套86平方租给别人的,房租费老人拿的。现在我们夫妻两人协议就是把86平方的给我,孩子跟我生活,老公补贴孩子生活费。就这样子才去民政局办理离婚
离婚以后双方私下签订的财产分割协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有没有公正的必要。 协议中提到“所有的财产都归到子女的名下”。 如果另一方重新提出财产分割并起诉,以前写的协议是否有效。
本人欲购房,委托中介签订的委托购买意向书,此协议为三方协议,本人为乙方,中介是丙方,只有两方签字。没有甲方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实际购买不成立,中介是否可以根据此协议扣除违约金?
我离婚时考虑到儿子的心理承受能力和未来的生活,所以没要求分割财产,只带了女儿出来,自己租房子找工作供养女儿。把所有的家产都以赠与的名义留给儿子了,并且注明男方不得随意变卖财产挥霍。可这几天听到消息男方因为欠债太多准备卖掉我留给儿子的房子,请问他有权利这样做吗?我是否该以儿子,女儿和我的名义起诉他?获胜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们员工马上要休产假,但是打算产假后不来上班了,为了避免假期后反悔事件发生,就此共同协商假期后不来上班的协议,请问这样签订协议公司是否需要承担法律风险,同时这样的协议是否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