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2个月多了,2014.6.9入职-2014.8.9在群里询问工资为何迟发而被总经理开除,试用期被公司以莫名的理由开除我该向公司提出哪些赔偿要求?(签了合同和保密协议,每个月都交个人所得税却不交五险一金,)
我5月20日与公司签订一份员工聘用通知书,内容如下:经公司研究决定,通知您于2010年5月20日前来我公司报到。拟定岗位为网络管理,工资待遇执行本岗D级,试用期为三个月。特此通知。(工资待遇执行方法是,第一个月1500+绩效,第二个月1600+绩效,第三个月1700+绩效,转正后1800+绩效)入职后,编制在办公室工作,由于办公
在试用期期间公司无正当理由要求我离职,这算违法中止劳动合同么,我能否得到2倍的经济补偿
公司在我试用期即将结束时通知我离职,没给理由(公司实际上是项目都基本完成了,没任务了才要求解除合同的,典型的卸磨杀驴)我要求给我理由,公司的勉强解释:你们办事处不需要这么多人,你的表现不太符合公司要求,还说试用期期间要求离职不需要理由的,就是不合适,这种中止合同的做法在法律上算合法还是违法,我能否得
因为违反了规章制度,就是在一次数量清点的时候出了错,而被公司开除,却不给工资(试用期已过),之前也没签制劳动合同,请问该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我请了一天假,扣了我210,我找领导讲道理,不容分说就把我开除了,道理何在?王法何在?我的过失真的造成以至于被开除的境地?话说白了,就是因为我请了一天假,一天的工作没人去完成,当然我请假当天是没有工资的,这个无所争议。那么把两天的工作压缩在两小时完成,这个现实吗?很多客观因素明摆着不能够一下子完成,这
我是11年7月份进公司的,当时签了3个月的实习合同,到10月4号截止,在实习期间已完成公司的考核项目,现在由于公司不景气,要求让我办理离职手续。进公司的时候好像签了一个5年的合同,不过那个合同公司保留的。。 在学校时签得是3个月试用合同,7月5号-10月4号,11月10号的时候公司通知淘汰,也没说明什么理由。
我在2011年11月22日在公司开始试用期,12月12日公司以我没有做好自己本职工作辞退我,说我经过培训不能胜任此工作,但是培训的内容跟我正在做的工作没有任何关系。我想知道我能不能找公司要赔偿,能赔偿我多少,我试用期工资是1500
1、被开除者有没有权利争取《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在合同期内,公司无正当理由随意开除员工,员工应该得到哪些经济补偿?
领导和员工,因为工作上一点鸡毛蒜皮的,发生口角,既没给公司声誉受到任何影响,也没任何经济损失,领导为了个人面子,二话不说,直接将员工开除?
关于试用期未签合同的还没转正,公司非理由辞退员工是否有赔偿?
本人于2013年4月27日进该公司,口头约定试用期1-3个月,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过社保。转正申请已经提交上去被董事长压着大部分领导都签字了,此前向部门提出辞职也没有得到公司允许。7月2日早上,董事长突然宣布取消我们部门辞退员工,当时一下子就懵了。没去就谈赔偿事项办理了简单的移交手续未办理辞职手续。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