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4年6月15号在西安市未央区文景路与凤城一路十字向东50米的深海水晶岛上班,应聘时说工资是1800,但当我上了10几天班后,才知道工资只发80%,而且公司原定7月8开业,但因为公司内部原因,转至8月18号开业。 这样我们6月份和7月份的工资就都成了80%的 但合同上写的所发工资是1800,并且公司未开业以前都是早上9点上班晚上8-9点下班。 而今天我们公司开业,我昨晚值班,摆开业舞台的花篮到凌晨1.30,早上又是6点起来 但公司经理还要求我第二天上班,说让我从7点休息到8点来上班,远来给我说的是补半天假,我本来白天休息的 他让我白天上班,而且没有加班费不说,且只补半天假。 请问以上事实哪些都是违法的,我可以以此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申请仲裁吗?
因为公司制定了一些非人道的处罚措施,所以准备尽快辞职。试用期也没过,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想辞职公司不给走,说什么时候招到人才让走。我准备15号直接发了工资就自动离职,但是公司还欠我半个月的工资,我想把公司的客户资料卖给竞争对手,算违法吗?
公司前期在执行产检检查计算工资时给个别人使用的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也就是全额发,可对一部分人却执行的是病假,按照基本工资的50%来算;现在却发布这样的消息“各位已孕的家人:特别告知一下你们,因原来公司从未给过产检假,所有已孕产检均是按病假扣薪或
章小姐,系我司行政管理人员。未婚先孕(现已经领证),利用职务之便,不按照公司的正常工作制度上班,领导多次劝告,不但不改正,且与董事长当面冲突,在公司当着全体员工的面,在董事长办公室辱骂撒泼,摔打物件,且对其他同事施行不文明的行为(将水泼向另外一名女同事)。 事后,仍不按照正常上班时间报到,公司的行政
关于公司因员工怀孕期间给予低考核导致在员工哺乳期后立马结束劳动的行为是否违法?
你好,本人3年前到现在的单位工作工作签了3年合同,我们公司是每半年有所谓的考核制度的,在我刚怀孕那会的年末考核领导给了需改善,但那半年因有同事调走我额工作量加大了很多,我基本都是天天加班,不巧到年底考核还有20天的时候我检查出怀孕了,医生说要保胎不然有流产的风险,所以我请病假开始休息了,没想到领导最后考
我爸把身份证借给我叔叔办公司,法人代表是我爸的名字。公司是两个人合伙。事实上我爸并不知道我叔叔公司是干什么的,只是基于信任借给他,但因为身份证是我爸的所以工商登记办营业执照我把有签字,之后还办了张建行卡,一直是那个合伙人在使用。现查出公司有违法犯罪行为(代开发票,偷税漏税),两个合伙人都被抓,而我叔
昨天我开公司车道清湖路口送领导,旁边有个女的说搭我车到章阁,我公司也在那加上我本人也住章阁,所以就让他上了,他问我,到章阁.我说到,他说多少钱,我说随便.他说30快。然后上车了,3档都没挂起来就有人围起我车,说我非法运营。我想问下我没跟金钱交易,他也没给我钱,怎么说我非法运营?
A在公司工作,发现所在公司商标存在漏洞,然后A注册了公司,并注册了A工作公司的商标。 1,请问A这样做违法吗? 2,如果违法,那都会有哪些责任? 3,如果不违法,那A可以状告A工作公司商标侵权吗? 4,商标侵权一般怎么处理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