晏某与张某(均为女性)是邻居,居住乡下,不懂文化。去年,晏某家建新房子,但路不通到户,于是与张某家商量,一起把路修进来(张某家原先也为修路找过晏某家商量),至于占地,全是晏某家的,并不需要张某家另外划地来补偿。张某家起初同意修路,并参加修了几天,但渐渐地感觉到这时候修路好像有点亏的感觉(因为之前张某家建新房子时路不通),所以就口出怨言甚至言语中伤晏某家,晏某家的人听在耳里,但并未回应,想尽量团结张某家修路。眼见语言中伤没有把晏某激怒和其吵架,于是自动退出修路。等到晏某家把路修好,其中有一段占地不是晏某家的(也不是张某家的),晏某家也用其他的土地换了过来。这时张某家感到当初不参与修路实在不划算,于是故意把三轮车开进来,遭到了晏某家阻拦,因为晏某家当初说过,参与修路则人与车都可以走这条路,不参与则人可走但车不可以,现在要走也可以,先把缺的工时补上(指以金钱方式),占地要平摊。张某家显然不愿意这样做,就耍起了无赖,一直惹晏某吵架,张某先后与晏某吵了几架,后经村委会协调,结果是让两家把路基所占土地丈量后平摊,把所缺工时补上。但张某家不但不履行,反而更恨晏某家,特别是恨晏某,故常常挑衅晏某。今年春天的一天,张某突然请了人到晏某家,说:“我家的羊把你家的菜吃了,现在我请了见证人来一起去看看。吃了多少我来赔。”晏某家根本不知道菜被吃了,于是一起去看。结果地里的菜只被羊咬了几片边叶,微不足道,根本就不用请人来看,一般情况连说一声“我家的羊吃了你家的几片菜叶”都不用说。晏某家以前地里的玉米被另一家的羊啃得精光,当时两家的人一起去看过,后来玉米慢慢长起来了(玉米被羊吃时刚出土不久),晏某家最终也没让那家赔。现在张某家的羊吃了几片菜叶就“兴师动众”起来,这明摆着在赌气嘛!在挑衅嘛!在张某请来的公证人面前,张某和晏某就吵起来了,最后还两人还发生抓扯,被拉开,均没伤到对方。这下张某更不得了了,跑到村委会去告状。回来时晏某正在新修的路边敲公分石,张某老远看到就破口大骂晏某,但晏某知道张某故意挑衅,便不像以往跟张某吵,而是有意识的回避。沙也不敲了,回到屋里。但张某并不就此罢休,回家拿了一根扁担扛着,追着晏某骂到门口。晏某敲沙的锤子当时没有带回家,后来想起来在路边怕被人拿走了,于是就去拿锤子。张某就边骂追着去,晏某也没有争锋相对,拿了锤子就往家里走(敲沙的地方离家50米左右),这时张某转到了晏某背后,距晏某两三米的样子,捡起石头就往晏某头部砸来,砸中后背,晏某还没怎么反应过来,张某的扁担已向晏某头部砸来,晏某转身使得扁担插着晏某的耳朵而下打到肩膀上。晏某随即用手中的锤子进行防御,最后张某左手骨折,小腿骨折,头部也被击伤。(这些都没有视频、录音等资料留下,唯一的目击人是晏某的丈夫,当时他在三米多高的墙上砌砖,他不知道用手机可以录音、录视频)晏某受的是轻伤,为暗伤,因没流血也就没去医院。随后张某报了案,并被拉到医院治疗,晏某的丈夫给张某支付了八千元的医药费。张某的伤好后,当地派出所进行协调,终因达不到张某的要求而告吹。派出所又让两家在一个星期之内在进行协调。由于张某的丈夫与晏某的丈夫是从曾祖父分支的叔侄俩,于是晏某的丈夫就请了宗族内有威望的人来进行调解,但最终张某提出来要晏某家管她家一年的农活,并给她家放一年的羊,这些条件让晏某家无法接受,调解失败。张某要求起诉晏某故意伤害罪(张某的伤第一次鉴定为轻微伤,重新鉴定后为轻伤一级),晏某家起初并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并没有理亏。晏某开始被传讯,晏某不识文化,更不懂法律,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说出的法律条文、词汇、概念,晏某什么也不懂,不理解,更不知道什么是“委托辩护代理人”。现在晏某竟被逮捕羁押,晏某的权益应当如何维护呢?
事实经过:李某和张某系同村同组村民,两家相距不远。2013年12月31日凌晨三点左右张某与其丈夫因为家庭琐事争吵,早上5点多的时候到自家厕所装了两袋大粪扔到了李某家大门口及停在自家门口的车上,并在李某家对面破口大骂,当时李某未起床也未理睬。张某闹了一会又跑到另外一家同村村民郑某门口,用砖头砸碎其橱窗玻璃、砸
2014年2月在某工商银行办理业务,由于其文化水平较低,对于银行的工作流程不清楚,于是就问了一个坐在银行大厅负责投资理财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热心介绍投资理财的内容,当事人并不想办理投资理财并告知该工作人员自己只想正常存钱的需求,该工作人员立马脸黑生气的说在这张单上签字然后到柜台里办理就可以了,于是当事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想像你们咨询一下、我堂弟2011年在一个小的五金作坊因工致伤、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我有一个老乡、来宁波很多年了、精通仪表吃车和转床、后来他自己承包了一个小的五金作坊、总共就5.8个人的那种、他任厂长、老板还是老板、就是厂里的事情都是他负责,2011年、我堂弟经人介绍去他作坊干活、那年才15岁、
我所在的地方政府,以租赁的形式强行圈占我们的土地建设工厂,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追讨损失?当然同时我们也在遭遇110不作为,极地方保护主义,和上访层层推委.
2014年7月29日早上我到公司找主管办离职,主管给我做思想工作,结果我没有走,但到了中午实在不愿干了就没有请假就走了,到了下午4点多的时候收到公司主管的短信说明天下午5点去办离职。今天2014年7月30日我准时去办离职,结果公司主管说我这要按旷工一天半处理,被公司辞退,干了十几天的工资全部扣除,我的权益是否受到侵
我家开了一个小超市,前天晚上卖给了一个13岁左右的女孩2个德芙巧克力,过了大概2小时,她父亲拿着一个吃了一半,另外一半发霉变质的巧克力来找我妈,要求给出合理解释(巧克力并未过期),我妈态度也很积极表示第二天一早联系供货厂家进行处理,后来厂家派人过来表示赔付10倍的价钱,可是那人不同意非得要500元赔偿,后来
我们共有一女儿已一岁半,贷款买了一套104平的房子,贷款买的20多万的车,已供了两年。全是已我个人名义买的,但都是结婚后买的。他是个非常有心机的人,经常藏私房钱!家里共有存折上是没有钱的。因为他的工作特殊,油水比工资高。所以我根本不清楚。而我的工作很透明,工资都是花在家里的!没有一分钱私房钱。他经常赌博
本村依照三十年土地不变,征用谁家土地谁家得赔偿,对于去世的不予收回,出生的,嫁过来的没有发放责任田。本人于2004年从山东嫁入江苏,户口与当年迁入,娘家责任田即收回。现育有两子也没有土地责任田,村里怕麻烦不予处理。我该维护自身权益呢?在这里非常感谢能解答我问题之人。
在赶集的一家实名制商家购买了一台苹果5s!货到付款!快递到了的时候快递规定不能拆包验机(顺丰快递)!付钱后才能验机!付费后发现手机是假的!给卖方打电话!卖方说给我发错了!叫我把手机运回去从新发一部又或者直接给我退钱!感觉被骗了!!之前有看他们是有实体店的!并且和顺丰快递以及赶集网有合作!现在发现这些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