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4 年2月24日入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规定8月23日转正。8月1日公司HR和领导找我谈话,口头通知我们说项目变动要求裁员,故不给我及同一时间入职的所有同事转正的的机会。公司说给我们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要我们签订协议。协议内容为我们协商解除原劳动合同,最后工作日为8月23日办理离职和交接工作。公司赔偿半个月工资。此协议两份我们已签字,但公司未盖章,故仍保留在HR处。
后来我们发现入职最初的劳动合同,上面也是写的赔偿一个月的工资,而且我们查阅了劳动合同法理应也是赔偿我们1个月的工资的!结果却让我们签署了只赔偿半个月工资的协议!
我们心里很不平衡,公司既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我们,也没有按照国家法律和当初的合同规定赔偿1个月的工资。我们现在该怎么办?如果申请仲裁,赢得几率大么?谢谢~
另外我们这个情况,我们理应获得多少赔偿呢?
公司因经营不善,想转向经营!对于多出来的员工只愿多付一个月工资,我们一直都有交失业保险,但是又不知道怎么办理,或是可以拿多久的!我们签订的合同又未曾给过一份!还有,我们可以拿到遣散费吗?
试用期6个月,即将转正,工作得到公司认可,公司以裁员人力成本控制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请问这种情况,会得到怎样赔偿?
工作从2007年9月10日做到现在的,如被公司因裁员而解雇?公司应该如何赔偿?
有位员工,从2007年9月10日入厂工作到现在的2014年7月,每年签一次合同,合同期是2015年1月24日到期,如被公司因裁员而解雇,工厂应该如何赔偿?
在公司工作20多年政府征用土地公司裁员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如何赔偿
我在单位工作20多年了,现在单位由于政府征用土地,我公司现在要关闭部分工厂,进行裁员但我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以每工作满一年给与补偿一个月工资请问合理吗
第一次三年合同已过期后,又签有9年合同,至今已过一年又4个月, 但员工手中并无合同原件。现公司要提前解约,具体的赔偿金额应该如何 清算?本人在职期间享受的福利待遇(通信费、交通费、住房公积金、5 项保险等)能否在赔偿金额中有所体现?
今年我在工作期间由于身体不适开刀,病假,停了4个月后继续上班,后来工厂经营不善 要解除合同,原没给病假工资是否能得到补偿?初入公司时间是2007年6月,到2015年6月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今年就要解除合同,这个赔偿一般怎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