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在工作期间由于身体不适开刀,病假,停了4个月后继续上班,后来工厂经营不善 要解除合同,原没给病假工资是否能得到补偿?初入公司时间是2007年6月,到2015年6月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今年就要解除合同,这个赔偿一般怎么算?
公司基本情况:佛山市,相同法人代表的两个公司,一直想将两公司合并,但却对不愿搬迁的员工解除合同后不作经济赔偿。 公司下发一份名为“调查表”的表格要求所有员工在两小时内填写并上交: 由于金融风暴影响,华XX公司决定由搬迁佛山市XX街道搬迁至佛山市XX街道,两地相隔17公里。若随公司搬迁则工资不变、职位不变
公司因为有人投诉和经营不善的原因,不开了,要和我们解除合同 应该怎么赔偿?
公司因为有人投诉和经营不善的原因,要和我们解除合同,公司答应赔偿我们一年一个月的钱,那公司没有提前30天通知,叫我第二天就全体不用来了,要不要赔偿我们一个月的工资代通知金呢? 有律师说这是特殊原因不用赔偿一个月的工资代通知金,那到底要不要赔呢?我们是微小型公司,5个人 谁能回答的不要这么笼统,最好弄
我们是3月28号与某公司 签合同 合约达成后 便开始 找店面 设计装修 等等 装修完之后 公司迟迟不发货给我们 店面一直空着 多次打电话询问 公司便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让我们等 (也就是今推明 明推后 到了N久以后 打电话说 解除合同 ! 现在门面一直空着 已经一个多月了 每个月在5千元左右 如果让公司赔偿 怎样的
我是2013年3月底合同到期,在2008年3月底到2013年间已签了两份固定合同,因此要求公司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因合同问题公司一直拖着未和我续签,现在6月底要撤柜,我该得到怎样的经济补偿呢?未签订合同的三个月能否得到双倍的补偿呢?
本人于2002年7月来这所医院上班,2002到2007年4月这段时间公司未与我签合同且未给上保险,2007年到2014年4月这段时间签了合同有保险。现合同到期我要求签无固定期合同,遭到公司拒绝,我该如何维权,要求公司赔偿损失我该如何计算。
在公司工作20多年政府征用土地公司裁员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如何赔偿
我在单位工作20多年了,现在单位由于政府征用土地,我公司现在要关闭部分工厂,进行裁员但我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单位以每工作满一年给与补偿一个月工资请问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