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我在十字路口开车行使,与对面开来的另一辆车互不相让,我是直行左转大挑头,他是右转,结果他拦在我车前不走,还故意拦截我的车,下车时随手从车里拿着凶器就打我,途中又有一位下车打我,我只采取了保护措施,自己头部眼睛腰腿都受了伤,他那个凶器是一种能戴在指头上的连体铁器上面有突起物,头部缝了6针左右,眼睛肿痛。法医鉴定说轻微伤,伤口4厘米左右加起来,眼睛未做鉴定。当时打人的时候,是我老婆劝阻的,两人没有主动停止,然后开车就跑。请问这两个人可以追究什么罪,当时我报警了,公安机关应该得做什么,才能保护我的权益,就算调解不成,证据材料是不是公安应该早有准备。
2009年4月11日我和几个朋友约好吃点喝点,在晚上20:30在一个小饭馆吃喝(4人一人2瓶啤酒)吃完后去量贩式KTV唱歌,到KTV又要了两次12瓶小瓶啤酒,在KTV唱歌期间我喝多了,朋友们就不唱了就要走(12日03:00)在我记忆里边走边吐神志不清,两个朋友给我服到门口后有一个在我身边,我蹲在一边吐,有一个去KTV前台要纸去了,
我村村民酒后至我家中,强行拉我起床与之聊天,我未起身,该村民欲动手打我,我妻子上前阻止时,被其搡倒在地,致轻伤。这村民不仅未采取任何救治措施,而且又向我扑来,与我撕打起来。 请问各位律师,法院会判定这村民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还是过失伤害? 现在法院已经给害人者定罪,只是原告与被告(认为自己是过失伤
有一晚在我们小区内由于对方因醉酒后,先在家闹事把自己家中全部砸烂,后因邻居报警后被派出所带走,后晚上由家人保出派出所,回到小区后因他家中矛盾在我们小区院子内胡乱砸院中停放的车辆,先后砸了5、6辆车,我当时在车中睡觉,在对方砸到我的车时将我惊醒,下车查看还没说话就被对方打伤,造成右脚胫骨骨折(轻伤),目
被告能以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轻伤罪数罪并罚吗?估计能判多少年呀?若法院判决后对方以没有钱为理由不给,一
我在卖东西的时候被一醉汉殴打漫骂,我报警了,在警察没有来之前,正好我一老乡来到,就说了“什么事情呀,人家一做小生意的停不容易的。。。”没说完话,就被对方三四个人打倒在地,我一直拉架,当然也被打啦,我老乡连续被打三轮,造成手腕部骨折,脑袋反映迟钝[但做CT没检查出毛病],我的称被砸并当工具砸我老乡的头、所
虚构他人欠债事实,并以此为由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在事件过程中,嫌疑人表示,哪怕不要钱,就是要打人,且并未实际取得财物。应当定何罪,抢劫、寻衅滋事、故意伤害?谢谢!
·某晚和朋友吃饭·我的一个朋友说以前的一个同学总欺负她·想揍他·我们当时都喝了很多酒·我的朋友又哭又闹就要找人揍他·我们拦着他不让他去·结果在半路遇到了这个同学·我看我的朋友很伤心·就和一个朋友去揍他·然后又有几个朋友也去揍了他,过后这个被打的同学也把我的朋友揍了· 然后这个被打的做了伤害鉴定--轻伤
就是我朋友去托运部代收货款时由对方发生口角,被对方打了,然后我朋友叫了几个朋友给对方打了,一个轻伤,四个轻微伤,后来派出所以寻衅滋事给我朋友拘留了
本人过去的朋友半夜喝完酒撬门进屋伤人,持刀击打我头部和胸部,还说要杀人,后刀被我夺下,警察进来还袭警,行为恶劣。结果打人者说心脏病犯了,叫来120跑了,都没进行拘留,很令人气愤,后来警察建议进行调解,不进行立案,想问一下,轻微伤要想立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网上一条信息这样写::“如果故意伤害他人要害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