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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

是故意伤害还是寻衅滋事?二次手术怎么追偿?

是故意伤害还是寻衅滋事?二次手术怎么追偿? 有一晚在我们小区内由于对方因醉酒后,先在家闹事把自己家中全部砸烂,后因邻居报警后被派出所带走,后晚上由家人保出派出所,回到小区后因他家中矛盾在我们小区院子内胡乱砸院中停放的车辆,先后砸了5、6辆车,我当时在车中睡觉,在对方砸到我的车时将我惊醒,下车查看还没说话就被对方打伤,造成右脚胫骨骨折(轻伤),目前已在医院住了一个多月院,现回家休养,医院嘱咐在三个月内不能下地走路,两年后还需进行第二次手术,在医院的医药费由对方垫付,但和对方在协商赔偿事宜上达不成协议,请问各位律师,这是是故意伤害还是寻衅滋事?哪种对我更有利?二次手术费用能否一次性追偿?刑事代民事的话是由我自诉还是检察院提起?请律师代理的话大概要多少费用?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cycgx(贵州-六盘水)
提问时间:2009-11-05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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