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3年入的公司,之前是每年签一次合同,目前最新合同是2008-1-1至2010-12-31,现合同即将到期,公司通知不续签,公司只赔两个月工资,我不同意,你们能帮我分析该赔偿多少呢?另外公司发工资分两部门,一份为底薪减了很多其它项,如保险/我们的住宿费/水电费等,故第一份比底薪少了很多,第二份为加班费/奖金/伙食补贴等,公司赔偿给我们只是第一部份我们实际领的工资,第二部份的则不赔,这样合法吗?
公司合并了现在我们的合同也到期了公司让续签变更后单位名称和待遇的合同法人代表没变,能要求赔偿吗?他们这样属于变更合同吗
我是2008年2月26日与公司签的2年的合同,现在即将到期,公司通知不续签,是要赔偿2个月工资吗?还有我之前的年假、婚假等带薪假都没有享受,是否也折合成工资赔偿,带薪假是按照工资的几倍赔偿就?另外公司需要我先签一个《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需要签吗?谢谢
我于2006年毕业参加工作,签约3年,期间因出国加了1年的合同,到今年7月一共工作4年。如果我合同到期公司不与我继续续签合同,他们是否要补偿我4个月的工资。我们公司工资换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等,他们应该付我全额么,假如我一个月拿税前是2500是按2500*4这样计算么,如果公司依据基本工资计算,是不是违法?这个钱
看了各位律师以前的回答,我有些迷糊了。 我2006年7月参加工作,合同3年然后因为出国加了1年,现在合同为4年,2010年7月到期,其中2年为2008年之前,2年为之后。 公司不和我续约赔偿金计算式按新劳动法开始的时间还是按我第一次签合同的时间算? 按第一次签订合同时间算为: 4*1个月的工资 按新劳动法颁布时间: 2*1
您好!我和公司签的是三年的合同,到2009年7月1日合同终止,因个人问题想辞职,因和公司签定的合同已过期一年,公司也没有和我再续签合同,提出辞职后公司仍然交我交每年8000元的培训费。而公司制定赔偿每年8000元的政策是我在合同期间内制定的。请问我需不需要赔偿公司制定的每年8000元的培训费用。
我于08年9月份与现在公司签订三年合同:合同期限:2008.9.1---2011.8.31 合同上写明期限内的所在部门和任职职位:部门:电源维修部 职位:维修工程师。但是今年6月份我所在的电源维修部因故倒闭,但是公司其他部门运营正常,公司想调我去其他部门,而我不同意,1. 请问各位这种情况下能否按合同买断来劳动仲裁,也就是说
本人是从2004年7月转正,到今年7月31日合同到期,且未提前一个月通知我本人,单位给的赔偿是从2008年开始(新的劳动法)到今年和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共补偿我4个月,那么我08年前在本单位就白干了吗? 08年以前的工作年限也不算工龄也不给任何赔偿吗?
06年1月进的公司,之前都是一年一签的劳动合同,09年1月开始签了2年的合同,到11年1月到期.. 现在公司通知说我们的职位要整合到二线城市去,于7月底邮件通知说要在8/31号解除合同...并支付5个月的工资. 请问公司的行为合法没? 之前公司在07年有给解除合同的同事赔偿工作的年限的工资,再额外赔偿了3个月的工资.... 不知道我是
律师您好,我有两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劳动合同快要到期了,公司不在和员工续签合同了,公司是否需要进行赔偿?如果赔偿的话是工龄是按照员工进入公司时算还是从2008年最后一次新劳动法颁布实施开始算? 2、我们公司要从注册地搬到新厂房了,但是是在同一个区域内,如果在合同期内,我们不想和公司一起去新工厂,公司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