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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劳动合同未到期终止的赔偿问题

劳动合同未到期终止的赔偿问题 我于08年9月份与现在公司签订三年合同:合同期限:2008.9.1---2011.8.31
合同上写明期限内的所在部门和任职职位:部门:电源维修部  职位:维修工程师。但是今年6月份我所在的电源维修部因故倒闭,但是公司其他部门运营正常,公司想调我去其他部门,而我不同意,1. 请问各位这种情况下能否按合同买断来劳动仲裁,也就是说我能否得到剩余月份(2010.8.1--2011.8.31)的全部赔偿 2. 还是按N或者N+1的形式赔偿?非常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awpro……(上海)
提问时间:2010-07-26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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